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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2.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 致工作有困難者 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得以時計。 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不併入 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 計算。 因全年請生理假日數未逾3日不 併入病假,故女性公務人員請 病假加計生理假期間合計為31 日(無論各該假別請假日

  3.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附件下載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 網站地圖 展開收合 本部簡介 業務介紹 部長簡介 政務次長簡介 ...

  4.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二、因 ...

  5. 請假公假或休假人員,應填具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 但有急 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6. 公務人員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7.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所有條文.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內容檢索: 「含有」為必填欄位. 含有且含或不含. :::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 司法院網站 下載造字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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