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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 276 .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大法官解釋(舊制). 判例. 本網站係提供法規之最新動態資訊及資料檢索,並不提供法規及法律諮詢之服務。. 若有任何法律上的疑義,建議您可逕向發布法規之主管機關洽詢 ...

  2. 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或使其本人攝錄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前項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

  3.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大法官解釋 ...

  4. 2024年4月15日 · 依據刑法第276條規定,若因過失導致他人死亡,可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的罰金。 過失致死的案件中,有可能不被起訴或是判處緩刑。

  5. 108年5月刪除業務過失致死罪,全面回歸過失致死罪論處,而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新舊法之法定刑雖似一致,但舊法尚有併科罰金刑,似較新法為重,依刑法第2第1項規定,從舊從輕原則,應依過失致死罪論處。

  6. 2021年4月22日 · 行政院院會今 (22)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3、第276條有關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等罪修正草案,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安全,並維護大眾交通安全. 鑑於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公眾運輸及其他公共安全事故,對於一個行為卻造成多人傷亡,適用現行刑法276條 ...

  7.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 ...

  8.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76 . 民國 108 年 05 月 29 日. 一、過失致死罪與殺人罪,雖行為人主觀犯意不同,但同樣造成被害人死亡之結果,. 惟原關於過失致死罪之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與. 殺人罪法定刑為死刑 ...

  9. mojlaw.moj.gov.tw › LawContentExtent法務部-法條內容

    法條內容. 第 276 .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司法解釋 1. 判例 45. 法律問題 20. 行政函釋 1.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10. 1.中華民國二十四年一月一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357 ;並自二十. 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一月七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文. 3.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77 條文. 4.中華民國四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總統令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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