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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7月18日 · 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在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工保險局工作一做就是13年隔年她參加普考通過改以 公務員 身分重回 勞保局 任職卻發現先前13年的年資無法合併計算因此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勞工與公務員的契約法律關係不同相關權利義務也有差別駁回訴求全案定讞。...

  2. 2021年7月17日 · 勞保局做13年 考上正職公務員糗了. 三立新聞網. 2021年7月17日 · 2 分鐘 (閱讀時間) 社會中心/黃朝郁報導. 一名周姓女子在2005年時以勞工的身分進入 勞保局...

  3. 2021年7月17日 · (資料照) 2021/07/17 21:0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周姓女子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保局服務至2018年隔年她通過普考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任職但之前的13年年資卻不得合併計算周女質疑違反平等原則興訟爭權但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勞工與公務員的契約法律關係不同相關的權利義務也有差別日前駁回其訴全案確定周女2005年錄取勞保局進用業務人員,以勞工身分做一般公務員的事,權利義務也相同,2018年離職。 隔年,周女通過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勞工行政職系,回到勞保局擔任辦事員,成為正式公務員。 直到要休假的時候,她才發現年假只有最基本的7天,之前的13年年資無法計入,她趕緊向勞保局申請合併年資,但被否決。

  4. 2021年7月17日 · 自由時報報導周女於2005年時以勞工的身分進入勞保局平時做的是一般公務員的業務包含權利義務都相同一直到2018年時才離職並在隔年通過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公務員的身分回到勞保局。...

  5. 一名女子在勞保局以勞工身分服務了13年。 (TVBS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在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工保險局工作一做就是13年隔年她參加普考通過改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任職卻發現先前13年的年資無法合併計算因此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勞工與公務員的契約法律關係不同相關權利義務也有差別駁回訴求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周女在2005年進入勞保局,以勞工身分做一般公務員的業務,權利義務也相同,她服務到2018年離職,一共待了13年。 2019年,周女通過公務員普通考試勞工行政職系,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 直到某日,周女欲休假時,才發現自己的年假只有基本7天,她詢問怎麼回事? 事後得知,她先前13年的年資不能計入,隨即向勞保局申請合併年資但遭到駁回。

  6. 2021年7月19日 · (本刊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工保險局工作13年隔年她參加普考通過改以 公務員 身分重回 勞保局 任職但發現先前13年資無法合併計算因此提出訴訟對此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直指勞工與公務員之契約法律關係不同相關權利義務也有差別駁回訴求全案定讞。...

  7. 2021年7月18日 · 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在2005年以勞工身分進入勞工保險局工作一做就是13年隔年她 參加普考通過改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任職卻發現先前13年的年資無法合併計算因此提出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做出判決, 勞工與公務員的契約法律關係不同相關權利義務也有差別駁回訴求全案定讞法院判決指出周女在2005年進入勞保局以勞工身分做一般公務員的業務權利義務也相 同,她服務到2018年離職,一共待了13年。 2019年,周女通過公務員普通考試勞工行政職系 ,以公務員身分重回勞保局。 直到某日,周女欲休假時,才發現自己的年假只有基本7天,她詢問怎麼回事? 事後得知, 她先前13年的年資不能計入,隨即向勞保局申請合併年資但遭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