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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領失能給付後,是否仍可請領傷給付? 9. 被保險人因普通傷病申請留職停薪期間且繼續參加勞保,如因傷病住院診療,可否請領傷病給付?

  2. 2023年2月6日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中華民國111年3月2日勞動部勞動保3字第1110150109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條;並自111年5月1日施行. 第一條. 本標準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醫療給付診療範圍 ...

  3. 根據 勞保局 的統計,台灣 2020 年全年申請職災給付的件數共有 52,162 相當於每 10 分鐘就有一起職災事故發生,其中申請失能給付的有 2,327 件、死亡給付 563 件。. 台灣每年申請職災給付的案件高達 5 萬件,實際發生職災的數字可能更多,因為這些紀錄還不 ...

  4. 2015年6月7日 · 更新日期:2021-10-20. 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分門診及住院診療,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向投保單位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請領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診療,可免繳交全民健保規定之部分 ...

  5. 2022年4月29日 · 依法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被保險人,於遭遇職業傷病事故,並符合相關請領要件者,得請領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及失蹤5種保險給付。 醫療給付. 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分門診及住院診療,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持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接受診療,可免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規定之部分負擔費用,並有住院膳食費用補助。 此外,使用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者,享有自付差額補助。 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第4日起發給傷病給付。 該給付前2個月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100%發給,其後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發給,最長以2年為限。 失能給付.

  6. 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係自住院不能工作第 4 日起至出院日止,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 70% 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50%,但以一年為限。

  7. 2024年2月19日 · 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111年4月30日 (含當日)前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 (遭遇職災),且已提出申請或續請職災傷病給付者,給付標準適用勞工保險條例規定 (詳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111年5月1日施行前發生職業災害事故>傷病給付」)。. 如尚未初次提出申請,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