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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 (休息、休假、請假)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 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 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為因應各行各業不同之營運型態,另訂有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規定。. 經 ...
2021年11月24日 · 勞工請假規則第2 條 喪假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喪假 8 日。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喪假 6 日。 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喪假 3 日。 勞工請假規則第3 條 普通傷病假 未住院者,1 年內合計
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如何與一般正常工時或彈性工時配套執行?.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更新日期:2021-10-20 發布日期:2017-01-11 點閱次數:. 共 78 筆資料,第 1/8 頁,每頁顯示 筆. 第一頁.
2024年2月16日 · 按勞動基準法規定,一切勞雇關係均應適用勞動基準法。. 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本部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之。. 本區提供勞動基準法簡介與適用原則、各行業 (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時間、勞工 ...
2020年7月15日 · 檔案下載. 工作規則參考手冊 111年6月版本 docx odt pdf. 工作規則參考手冊英文版 2022年6月 docx odt pdf. ::: 本部總機: (02)8995-6866 本部傳真: (02)8590-2960.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隱私權政策及網站安全政策.
2024年2月16日 · 工作規則.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工時、休息、休假、工資、津貼及獎金、紀律、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相關 ...
受僱者若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依上開規定,其安胎休養請假及薪資計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規定辦理。 又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1 條規定,勞工為安胎休養請假之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工勞動條件權益甚鉅,因此工作規則須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 關核備通過後公開揭示;公開揭示時,建議敘明核備之勞工行 政主管機關、核備日期及文號,以減少勞資爭議。
Q3:勞工如已請畢家庭照顧假日數時,如何處理? A:勞工如前已請畢家庭照顧假,得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 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 Q4:勞工如有親屬因天然災害不幸罹難,如何請假? A:勞工若有親屬因災害不幸罹難,符合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
2017年1月11日 · 勞工甲如 106 年 1 月 1 日仍在職,因工作年資已滿 6 個月以上,即可依新修正之勞基法規定取得 3 天特別休假,但應於 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6 年 1 月 31 日間請休;到期後 (106 年 1 月 31 日) 未休之日數,雇主應折發工資。. 勞工甲如 106 年 2 月 1 日仍在職,因年資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