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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 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 10 個月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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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6年7月5日 · 網路安全保護措施. 各地辦事處地址電話. 地址:100232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總局). 總機:(02)2396-1266 電腦語音答詢服務:(02)2192-1000. 本局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各縣市辦事處櫃檯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7:30. 各地辦事處電話服務 ...

    • 請領手續

      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 請領手續 一、下載列印「 國民年金 ...

  3. 親人往生完成整個治喪過程後,除了有行政手續需辦理,如果有加保勞保,別忘了也有「勞保喪葬津貼」可以申請。. 勞保的「死亡給付」有分兩種,一種是「本人死亡給付」、一種是「家屬死亡給付」。. 給付的項目則有喪葬津貼、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 一 ...

  4.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 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 遺屬津貼:若被保險人於 98 年 1 月 1 日年金開辦前有保險年資,則在保險有效期間時死亡,其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可選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 情況2:勞保被保險人「家屬」死亡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家屬如果不幸往生,被保險人可以申請哪種給付? 喪葬津貼:若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家屬死亡給付喪葬津貼。 所稱父母、子女、係指生身父母、養父母、婚生子女(包括依民法規定視為婚生子女者),或已依法收養之養子女而言。

  5. 2015年5月4日 · 問題. 被保險人本人或家屬死亡,請領喪葬津貼的標準為何?. 答案. 被保險人之父母或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 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2.5個月。. 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12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 ...

  6. 被保險人及死者均為本國籍時,應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如不便透過戶政機關通報申請(詳見「臨櫃申辦」說明),被保險人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者,得依下列步驟線上申辦:. 1. 將自然人憑證插入讀卡機或使用「已綁定行動自然人憑證的行動 ...

  7. 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43 條、第 82 條規定,自 105 年 10 月 5 日起,如果勞工朋友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不幸往生,只要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完成死亡登記,即可自行提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不用再透過投保單位辦理,也免附死亡證明或除 ...

  8. 2017年7月21日 · 勞保局表示,以往勞工朋友因為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申請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須準備死亡證明、除戶戶口名簿(謄本)等資料,透過投保單位於申請書用印後以郵寄方式提出申請,或親自到勞保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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