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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1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五專部) 11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大學部) 11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進修部) 11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日間部碩博班) 11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五專部)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主計室. Taipei Tech Office of Accounting. 10608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

  3.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3學年度進修部學雜費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依教育部113 年6 月6 日臺教技(四 )字第113058418號函同意備查. 碩士在職專班: 適用99學年度起入學者. 電機、機電、電子、防災、車輛、能工管EMBA EMBA泰國境外 技職 系別 源、高分、建都、製科、創新、環境、經管EMBA EMBA華南境外 英文 項目 化工、自動化、材料、資源、電資、資財EMBA EMBA大上海境外 智財 互動、經管.

  4. 學雜費及基本學分費)。學生若多選修學分或至大學部日間部修習學程或學分,不須額外繳交任何學分費(教育學程除外);延畢生第三年起,僅須繳交雜費基數 + 計算機與網路使用( 實習)費 + 平. (二)98學年度以前入學碩、博士班學生收費方式. 各生每學期應繳費用依實際修課學分數 × 學分費 + 雜費基數 + 計算機與網路使用( 實習)費 +. 平安保險費 繳交學雜費。 112碩士 -一般. 備註:一、各系所調整最低畢業學分時,每增減一學分,再均攤於每學期增減收費。 二、提前畢業學生,修課少於四學期,依實際就讀學期收費。 ,鼓勵學生修習其他科目。四、若參加暑修者. 112碩士 -外生. 112博士-一般. 備註:一、各系所調整最低畢業學分時,每增減一學分,再均攤於每學期增減收費。

  5.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0學年度進修部學雜費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依教育部107 年7 月17 日臺教技(四 )字第1070110146號函同意備查. 學制別. 入學年度. 未上網選課學生收費標準. 二技進修部. 107(含)以前. 預收3小時學分學雜費. 四技進修部、四技產學訓專班、四技產學攜手 ...

  6.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日間部研究所碩士班及博士班學雜費收費方式. )字第107011014. 一、碩、博士班學生收費標準. 二、碩、博士班學生收費方式(一)99學年度以後入學碩、博士班學生收費方式. 應繳費用=(系所最低畢業學分數 × 學分費 �. 計算機與網路使用( 實習)費 + 平安保險費。 ※ 前二年每學期繳交學費( 含學雜費及基本學分費)。學生若多選修學分或至大學部日間部修習學程或學分,不須額外繳交任何學分費(教育學程除外);延畢生第三年起,僅須繳交雜費基數 + 計算機與網路使用( 實習)費 + 平安保險費 至其畢業為止。 (二)98學年度以前入學碩、博士班學生收費方式. 用依實際修課學分數 × 學分費 + �. 習)費 + 平安保險費 繳交學雜費。 107碩士 -一般.

  7. 各學制學雜費收費標準. 【學雜費繳費單與收據下載】 (另開新視窗) 若忘記銷帳編號時,請由網頁左側【繳費單查詢 (原 學生登入)】進行相關作業. 【學校基金財務報表】 (另開新視窗) 線上查詢財務專區. 各招生管道的助學服務資訊,依日間部、進修部、進修學院。 以及本校的學雜費相關資訊與學校基金財務報表等資訊...

  8. 二、 112學年度新設「半導體高階經營科技研發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每學期學雜費基數為15,380 元,每學分費為11,000 元,每學期基本學分 費99,000 元。 共收5 期,未繳完基本學分費者,學雜費基數必須與基本學分費一併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