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社會工作科:407027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6樓 婦女及性別平等科: 404025 臺中市北區民權路400號4樓(英才婦幼館) 電話:04-22289111 轉 各科室聯絡方式 | 傳真:04-22291819
臺中市第四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是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委託弘光科技大學承辦,從94年開辦迄今,秉持著弘光「以人為本,關懷生命」的理念,為海線的孩子享有更佳的托育品質而努力前進。
提供家長免費托育媒合及托育補助服務,並且提供保母在職研習,維護保母服務品質,不定期舉辦親子活動,促進親子溝通。 停用預載 諮詢專線
臺中市第二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由朝陽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自98年承辦,一直以來用專業之能結合托育人員的愛心服務,使家長、幼兒及居家托育人員均能獲得妥善的支持與協助及多元的托育資訊服務。
為提供市民平價托育服務,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營造本市之友善生育、養育環境,依據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 (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及「臺中市平價托育及準公共服務實施計畫」辦理相關托育費用補助福利措施,以減輕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 壹、「未滿3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費用」申報要件及補助金額. 一、須符合下列申報四要件: (一)未滿3歲兒童送請公共化或準公共服務提供者 (合作單位)照顧,另保母與幼兒間不具三親等關係。 (二)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30小時以上。 (三)申報期間,該名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兒津貼。 (四)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
提供免費托育媒合及托育補助,並提供保母在職研習,維護保母服務品質,不定期舉辦親子活動,促進親子溝通。
為了協助家長解決尋找優質保母的需求,台中市政府領先規劃設置的「台中市保母托育資訊網」,已經正式開站提供服務。 社會局長廖靜芝特別提醒市民,幼童的照顧是一項專業,為了寶貝的身心發展,請選擇這些經過專業訓練、已經取得國家證照,且持續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