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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臺幣300元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的規定,停車費過期而未繳納的情況下,在主管機關發送書面通知,要求在七日內補繳停車費用,並支付必要的工本費用。 若收到催繳通知,卻依舊未能補繳,那麼才會開罰,金額為新臺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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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線上查詢重複繳納停車費功能需登入停管之友,點選「月票線上購買-查詢功能-溢繳停車費」 顯示為最近6個月內停車區間,如上述區間,歡迎於機關上班時間來電洽詢:04-22258160、0800-229-129。

  3. 2024年4月25日 ·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3項的規定,停車費過期而未繳納的情況下,在主管機關發送書面通知,要求在七日內補繳停車費用,並支付必要的工本費用。 若收到催繳通知,卻依舊未能補繳,那麼才會開罰,金額為新臺幣300元。 罰款的目的在於強化停車費的管理,希望駕駛人按時繳納費用,避免因未及時支付停車費用而導致的管理問題和衍生的社會成本。 三.停車繳費單不見怎麼辦? 如果停車繳費單不見了,還是有多種方式可以補單並進行繳費,您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補單: 利用超商多媒體機補列印繳費單:可以在全國7-11、全家、萊爾富或來來超商的多媒體機上查詢補單,然後持單至櫃檯繳費。 即使已逾期開立罰單,您仍可在超商的多媒體機上查詢並繳納。 至各縣市政府單位查詢補單,也可以利用 全國繳費網 查詢。

  4. 繳費規定:. 本市各路段收費時段及費率,請參閱本處網站 (tcparking.taichung.gov.tw) > 便民服務 > 停車相關資訊 。. 此系統僅顯示近5年之停車資料,倘於5年期間屆滿前,已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者,請逕向臺中市停車管理處洽詢。. 持本單繳費,或車輛離場時未見停車 ...

  5. 2024年9月11日 · 本指南將深入介紹台中市的停車政策、累進費率的運作方式,以及如何通過台中交通網App查詢停車位與繳納停車費,讓市民不再為停車費困擾。 台中市停車費簡介

  6. 使用行動支付繳納停車費服務,需先下載行動支付業者的App, 利用行動電話或平板電腦便可透過網路進行臺中市停車費即時 查詢及繳費服務,且 車主免負擔交易手續費用!

  7. 2024年9月1日 · 市府交通局表示,台中市自今 (1)日起調整停車單繳費期限,規定停車費應於開單次日起14日內繳納,提醒市民收到停車單後,務必準時繳費,避免後續被催繳,還要多支付工本費用,鼓勵多使用線上繳費方便又省時。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民眾在台中市公有公營的停車格停車,收到停車繳費單後,以往是從停車日起30日內須完成繳納,經「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修正通過後,新法針對停車單繳費期限規定,停車費應於開單次日起縮短為14日內繳納,宣導期已結束,9月1日起新法上路,市民收到停車單後,請儘速繳納,避免逾期繳納經催繳後所衍生的工本費。

  8. 為方便民眾繳交停車費,交通局持續結合各項民間繳納停車費管道,除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可至交通局三處臨櫃(交通局大樓、新市政中心、陽明市政大樓)繳納停車費;繳費期限內皆可持停車單至便利超商門市24小時繳費,若停車繳費單遺失,車主也可至超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