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早期由省立行政專校司法行政科改制為省立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期間增設了大學夜間部、成立了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於法律學系分設法學組與司法組、緊接著再增設財經法學組,以迄今日發展成為兼容並蓄

  2. 法律學系辦公室(學士班及碩博士班事務) 三峽校區法學大樓6樓 ntpulaw@mail.ntpu.edu.tw Phone : (02) 8674-1111 分機67667(碩博士班) 、67668(學士班) Fax : (02)8671-5877

  3. 最新消息. ♦ 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北醫學大學開課「跨校醫療科技暨法律學分學程」課程規劃. 課程資訊僅供參考,實際開課事宜請以臺北醫學大學當學年課表為主!. ♦112學年度第2學期本院各項學分學程證書開放申請113年03月11日 (一)至04月12日 (五)止。. 一 ...

  4. 八、課程科目因修正而增減學分,或變更修習類別(全或半學年),重補修原則以新課程科目為主。. 如因重補修,致該科目所修習學分數多於或少於表訂學分數時,多餘部分計入畢業學分中之本系選修學分;不足部分應加修本系專業選修課程(不含語文課程 ...

  5. 一般入學考試. 一、招生組別:一般生組(基礎法學組、公法學組、民事法學組、刑事法學組、財經法學組、國際法學組)、法律專業組. 二、招生名額及特殊報考資格:. 一 般 生 組 :共 52 名 、一般生組各組招生名額以當學年度簡章所定為準。. (公法組 ...

  6. 上學期撤回申請,最遲請於12月31日前提出,下學期撤回申請,最遲請於6月30日前提出。. 如擬「辦理休學」者,請填寫「休學申請書」(可於校網頁註冊組下載)送交系辦核章即可,不必再填寫撤回考試申請書,上學期休學申請,最遲請於1月31日前辦理,下學期 ...

  7. 繁星推薦. 一、113學年度一般生招生名額:法學組9名、司法組9名、財經法組9名。. 二、學科能力測驗檢定:國文 (頂標)、英文 (頂標)、數學B (前標)、社會 (頂標) 三、分發比序項目:. (1)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2)學測國、英、數B、社級分總和.

  8. 適用對象 :自109學年度起法律學系學士班在學學生,但身心障礙學生及境外生(僑生、陸生及外國學生)不適用。 已於 108 學年度(含)以前通過「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者,不在此限。

  9. 轉系、雙主修、輔系. 一、轉系. (1)本系以接受1年級學生申請為原則;2年級學生申請轉入本系者,概以降轉辦理。. (2)申請轉入本系者,1年級學生以其大1上學期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15為限;2年級學生則以其歷年累計成績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15為限。. (3 ...

  10. 法學組:學習法學理論,培養具國際視野之法律人才。 司法組:結合理論與實務訓練,培養司法實務與公職之法律人才。 財經法組:厚植財經法制基礎理論,培養國家與企業之財經實用法律人才。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