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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桃園市政府所屬藝文展演場所演出上述表內(1)及(2)除各種競技比賽外之娛樂項目,娛樂稅減半課徵;卡丁車及室外小型賽車場徵收率為 2.5%。 D.高雄市上述表內(2)項職業性歌唱、舞蹈、技藝表演及說書之娛樂項目,表演票價金額在新臺幣(下同) 2,000 元以下者 ...

  2. 稅率. 娛樂稅代徵人將每月娛樂票券之門票銷售額或收費額按各縣市所規定之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並填寫娛樂稅自動報繳繳款書或於網路申報完成自動列印繳款書,次月 10 日前向代收稅款處繳納並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 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核定娛樂稅代徵人 ...

  3.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娛樂稅試算. 稅額試算. 說明: 一、本表僅供試算之用,不做任何證明。 二、如期繳納稅款者,按代徵稅款金額給予1%獎勵金 (計算至元為止),於每次繳納稅款時依規定手續扣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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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娛樂稅之徵收率如下: 一、電影:外國語言片課徵百分之二‧五,本國語言片課徵百分之一。 二、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 (一)票價或收費額在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者,課徵百分之一。 (二)票價或收費額超過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未逾三千元者,課徵百分之 二‧五。 (三)票價或收費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課徵百分之五。 三、戲劇、音樂演奏、說書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課徵百分之一。 四、各種競技比賽課徵百分之二‧五。 五、舞廳或舞場課徵百分之二十五。 六、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課徵百分之二‧五。 第 5-1 條.

  6. 臺北市娛樂稅徵收率是多少?. 1.電影:外國語片稅率為2.5%;本國語片稅率為1%。. 2.職業性歌唱、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 (1)票價或收費額在新臺幣1,500元以下:1%. (2)票價或收費額在新臺幣1,501元~3,000元:2.5%. (3)票價或收費額在新臺幣 ...

  7. 一、娛樂稅稅收概況. 娛樂稅課徵項目包括電影、視聽視唱業、電子遊戲機及高爾夫球場等,其實際徵收率則在法定稅率範圍內,授權地方政府視實際情形自行訂定,如視聽視唱業法定最高稅率為50%,但地方政府實際徵收稅率僅介於2.5 %至5.0%之間。. 娛樂稅與其他稅目 ...

  8. 臺北市娛樂稅稅源 |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首頁/資料集/臺北市娛樂稅稅源/. ::: 臺北市娛樂稅稅源. 娛樂稅稅收來源各項目資料. 評分此資料集:. 平均 0.00 (0 人次投票) 瀏覽次數: 357. 下載次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