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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南市自112年1月至113年3月(113年4月底撥付),已補助經費共19億2,838萬2,000元。 服務對象/申請資格 2歳至未滿5歳之本國籍幼兒家戶綜所稅未達20%且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或自行照顧未入園之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

  3. 2024年5月16日 · 台南市生育獎勵金第一名第二名新生兒發給2萬元第三名及第四名新生兒發給3萬元第五名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5萬元。 申請條件. 勞保生育給付:女性被保險人須符合「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或「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或「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分娩或早產規定的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才可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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