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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明:依據勞基法第32 條第1項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內容請依實際需要陳述填寫) 決議: 案由二:因應業務需求,以3個月為區間實施加班時數總量管制一案,提請討論。 (本案前提需已同意案由一) (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範例)說明:依據勞基法第32 條第2項規定,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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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 條第1項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 2.為配合公司業務執行,如有延長工時之需求,希望同仁可以配合延長工時( 加班),相關費用依照 ...

  3. 2023年9月23日 · 勞資會議作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平台,在勞動環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在本文中,我們將深入探討勞資會議是什麼、有何細節、以及何時應召開,以解答勞資會議常見問題。 勞資會議是什麼? 按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 由此可見,勞資會議勞資雙方溝通的橋樑與平台,透過會議討論、議決,來調整工作時間、內容。 應注意的是,勞資會議並不需要強制召開,就算忘記召開會議,本身也不會有行政罰則。 所以實務上勞資會議常見問題是,有些特定的工作時間、內容需要「召開勞資會議並經同意」,但大部分事業單位卻忘記要召開,以為只要跟所有勞工各自取得同意就行了,從而 擅自調整工作時間、內容,沒想到一經主關機關進行勞檢,就遭到裁罰。

  4. www.tma.tw › doc › 勞資會議2-勞資會議範例勞資會議紀錄 範例

    依據勞基法第30-1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不受第三十六條「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之限制。 內容請依院所實際需要陳述填寫。 決議: ( 四) 案由四:因應業務需求,有關女性同仁夜間工作一節,提請討論。 說明: 依據勞基法第49 條及第30-1條之相關規定,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須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 內容請依院所實際需要陳述填寫。 決議: 五、 建議事項(臨時動議) 案由: 說明: 決議: 六、主席結論: 七、散會:____ 時____分. 主 席:( ) 簽名. 記錄:(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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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週變形工時」的基本概念
    • 「四週彈性工時」的適用產業
    • 「四週變形工時」基本概念:日變形
    • 「四週變形工時」基本概念:時變形
    • 「四週變形工時」班表範例
    • 違法「四週變形工時」班表範例
    • 常見的「四週變形工時」風險

    四週彈性工時」的指定適用範圍最小,但可以像「二週彈性工時」一樣,將4週內的正常工作時數( 即160小時)進行分配,讓單日正常工時達到10小時,同時每2週僅須給足2個例假,每4週有4天例假日與4天休息日就可以了。 常見會使用「四週變形工時」的產業如餐飲業、診所、觀光旅宿業等等,由於這些行業的特性都是「一天最忙的時間會集中在特定時段」,因應這樣的工作型態,產生獨特的「彈性工時」。 原則如下: 1. 一天正常工時不超過10小時 2. 每4週正常工作總時數不超過160小時 3. 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 4. 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 5. 最多可連續上班12日,不受「七休一」之限制 一般的「四週變形工時」可以分成兩個概念:「彈性分配例假和休息日」(俗稱「日變形」)和「彈性分配工作日的...

    至於目前適用「四週彈性工時」的行業,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之1的規定,如下所示: 1. 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2. 加油站業。 3. 銀行業。 4. 信託投資業。 5. 資訊服務業。 6. 綜合商品零售業。 7. 醫療保健服務業。 8. 保全業。 9. 建築及工程技術服務業。 10. 法律服務業。 11. 信用合作社業。 12. 觀光旅館業。 13. 證券業。 14. 一般廣告業。 15. 不動產仲介業。 16. 公務機構。 17. 電影片映演業。 18. 建築經理業。 19. 國際貿易業。 20. 期貨業。 21. 保險業。 22. 會計服務業。 23. 存款保險業。 24. 社會福利服務業。 25. 管理顧問業。 26. 票券金融業。 27. 餐飲業。 28. 娛樂業。 29....

    「四週變形工時」的「日變形」(彈性分配例假和休息日)要注意兩個重點: 1. 每二週要有2個例假(例假可在每二週內調移,不受「七休一」限制)、每四週要有4個休息日(休息日可在每四週內調移),週期內例假和休息的總數不變,若數量不足,則必有休息日加班費產生(例假按規定,不得加班)。 2. 四週變形不受「七休一」限制,可連續工作12天。

    「四週變形工時」的「時變形」(彈性分配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時間)要注意幾個重點: 1. 可將四週內的正常工時數,調移到其他的「工作日」(不可調到休息日)。調移後,一日正常工時不超過10小時。 2. 工時調移會連帶調移工資。因此若調整工作日、當天無約定工時(無須出勤)即無工資,形成俗稱的「空班」。 3. 調整工作日(例如調移正常工時2小時的工作日)的當天正常工時從8小時變為10小時,所以當工作超過10小時後才會開始計算加班費 4. 如果調整工作日為10時後的該日,勞工「全日請假」,若該假別申請單位以小時計,也應以「扣減10小時」計算(因工作日已調整,工時調移)。 【補充說明】請注意「二週變形工時」與「四週變形工時」的時變形,有所不同 1. 「二週變形工時」僅允許週期內的二日正常工時調移,若是只調移...

    班表1是四週「日變形」的標準概念。不過實務上採行「四週變形工時」的公司鮮少會將班表排得如此整齊,甚至相關產業常是「交由勞工自行排休」、「協調上班日」,因此要特別注意,若採用「日變形」不只要注意例假、休息日不變,每兩週最少要排休2天不出勤,做為例假。

    班表4是違法的「日變形」,前二週僅有一個例假,這個錯誤常見於「開放給勞工自行排休或調班」的公司,因此要請事業單位特別留意勞工所排的班表,是否因特殊需求(如想要積假、一次放長假)而集中排休調班,導致公司陷入違法狀況。

    一般常見採用「四週變形工時」制度的公司會面臨的風險,是「月休8天、交由勞工自行排休」,但這種看似開明、有彈性的作法,其實多次被法界人士提醒,恐怕是有風險的: 1. 有可能產生「少給假」議題:一年當中常見有13組的「四週」,但若只武斷的讓勞工選擇「每月都月休8天」,可能最後會形成「只有12組『四週』」的狀況,那些少掉的休息日必須支付加班費,若月休8天的公司未特別依照少給的休息日計算加班費,恐有違法疑慮。 1. 排休超過「四週」的週期:不是每個勞工都熟悉「變形工時制度」,常見狀況是勞工為了積假放連假、累積長假一次放完,導致中間的排休已經「遠遠超過變形工時週期而不自知」,這也會導致公司違法。 儘管「四週變形工時」制度擁有較大的彈性,也常被餐飲、觀光業所使用,但還是要特別提醒您相關注意事項,避免誤觸...

  5. 其他人也問了

  6. 2022年7月11日 · 實施變形工時有哪些條件?必須是勞動部指定行業(參照勞基法 30 、 30-1) 詳細的適用行業可參考勞動力量「變形工時適用行業」網站 須經工會同意,若無公會,則須經勞資會議實施後,才可實施

  7. 四週變形是彈性最大、變化最多、班表最複雜多元的工時制度。. 在說明四週變形工時制度之前,建議夥伴們先瀏覽「 變 形工時簡介 」、以及「 二週變形怎麼變?. 」兩篇文章,可更有利了解四週變形工時制度的變化。. 本篇文章來研討這個唯一不用特例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