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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產管理工作執行,健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制度,增進業務處理效能,特訂 定本手冊。 二、本手冊用詞,定義如下: (一)財產管理:指辦理國有公用財產增置、產籍登記、經管、養護、減損、 報告及檢核等事項。

  2.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回首頁 回上一層.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言 隱私權設定 網站資訊安全政策 交通位置. 建議瀏覽模式 1920x768解析度 使用最新 ...

  3.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利機關、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公立學校( 以下簡稱各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工作執行,健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制度,增進業務處理效能,特訂定本手冊。 二、 本手冊用詞, 定義如下: ( 一)財產管理:指 辦理國有公用財產增置、產籍登記、經管、養護、減損、報告及檢核等事項。 ( 二) 財產管理單位: 指辦理財產管理工作事項單位。 ( 三) 財產管理人員: 指辦理財產管理工作事項之人員。 ( 四) 主管人員: 指本機關主管使用單位之人員。 ( 五) 財產保管人員: 指本機關保管財產之人員。 三、財產管理工作,除車輛、宿舍及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應分別依車輛管理手冊、宿舍管理手冊及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之規定辦理外, 依本手冊之規定。

  4. 院授財產公字第109350040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圖表附件: 附件一 財產標籤式樣.odt 附件二財產檢查單.odt 附件三財產請修單.odt

  5. 為利機關、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工作執行,健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制度,增進業務處理效能,特訂定本手冊。

  6. 為節省各機關個別開發維護財產系統之成本,本署開發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網路版,各機關經由網際網路,直接連線到本署遠端資料庫,在無須安裝應用軟體及支付維護費用下,於網頁上輸入財產資料後,即可產製財產管理工作所需之相關財產帳、卡、表冊 ...

  7.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公布修正日期: (109-06-05) 第4章 財產之經管. 第 25 點. 各機關取得財產後,應按財產分類編號逐一黏訂標籤,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同類型之財產,應將標籤劃一黏訂於顯明處。 但依財產特性或管理需要,得選定適當處黏訂。 (二)標籤式樣如附件一,各機關得視需要增設欄項。 (三)標籤之質料須經久耐用。 第 26 點. 取得國有土地後,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相關規定,於期限內向地政機關申辦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同一地段、地界相連、使用分區及使用性質相同之土地或同一房屋坐落之土地,如符合土地合併登記要件,且財產性質及取得方式相同,為便於管理,得向地政機關申請合併登記。 第 27 點. 各機關因興辦事業需要辦理徵收土地,應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辦理。

  8. 最新消息. 國產署. 出租機關不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承租人到ATM或網路銀行轉帳繳款或領錢,請提高警覺,如遇有可疑訊息,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出租機關確認,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 112-05-24. 南區分署. 公告放租臺南市國有耕地共3筆,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8月19日至113年9月18日止,受理期間至113年10月3日止,請踴躍依規定申請承租。 113-08-19. 南區分署. 公告放租國有耕地共7筆,公告期間自民國113年8月19日至113年9月18日止,受理期間至113年10月3日止,請踴躍依規定申請承租。 113-08-19. 南區分署. 交通安全月 <<車輛慢看停,行人安全行>> 113-08-14. 南區分署.

  9. (一)不動產:實地巡查、拍照,並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總歸戶. 資料,核對與產籍登記資料是否相符。 (二)其他財產:依財產資料逐一盤點,核對經管財產與產籍登. 記資料是否相符。 前項盤點實施計畫範例格式,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定之。 四十二、財產經盤點或抽查後,應於當年度作成紀錄及盤點結果統計表, 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由盤點或抽查人員於紀錄列明盤點或抽查日期及結果。 (二)財產損毀者,應即查明原因,依規定辦理報廢或報損。 查明財產損毀有可歸責之人員,並應追究賠償責任。 (三)財產實際經管量值與產籍登記資料不符者,應查明原因, 並依規定補為財產增減之登記。 (四)財產被占用者,應依規定要求返還及追究占用者之責任。 不動產被占用者,並依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 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10. 彙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前項地方政府及所屬管理機關之國有財產增 減結存表及主管機關國有財產結存統計表,每半年編造一次,於半年 結束次月月底前彙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管理機關應按期於「國有公用及公司組織財產線上傳輸系統」填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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