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地價稅基本稅率暨累進起點地價、空地稅倍數、荒地稅倍數、土地增值稅免稅額及建築改良物稅率,確定施行後,如有增減,必要時應依本施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之程序辦理,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前確定公布。

  2. 但在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從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業務,並曾領有政府發給土地代書人登記合格證明或代理他人申辦土地登記案件專業人員登記卡者,得繼續執業;未領有土地代書人登記合格證明或登記卡者,得繼續執業至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土地法施行法. 英.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122991號令刪除第44、45條條文. 第一編、 總則. 立法依據. 第 1 條 本施行法依土地法第九條之規定制定之。 施行日. 第 2 條 土地法及本施行法自本施行法公布之日施行。 施行前辦理地政事項之效力. 第 3 條 在土地法施行以前,各地方辦理之地政事項,應經中央地政機關之核定;其不合者,應令更正之。 各類土地之分目及其符號之訂定. 第 4 條 土地法第二條規定各類土地之分目及其符號,在縣(市),由該管縣(市)地政機關調查當地習用名稱,報請中央地政機關核定之;在直轄市,由直轄市地政機關自行訂定,並報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一定限度土地之劃定.

  4.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依據) 本施行法依土地法第九條之規定制定之。. 第二條 (施行日) 土地法及本施行法自本施行法公布之日施行。. 第三條 (施行前辦理地政事項之核定) 在土地法施行以前,各地方辦理之地政事項,應經中央地政機關之核定;其不合者,應令 ...

  5. www.6laws.net › 6law › law土地法施行法

    土地法施行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5月27日 【公布日期】民國100年6月15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四月五日國民政府公布;並自中華民國二十五年三月一日施行. 2‧.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 3‧. 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五日總統(79)華總(一)義字第0065號令修正公布第11、54條條文;增訂第17-1、19-1條條文;並刪除第14條條文. 4‧.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8900301090號令修正公布第4~6、9、15、24~26、28、31、34、36、44、45、54、55、58、59條條文;並刪除第37~39條條文. 5‧.

  6. 第一章、法例. 土地之意義. 第 1 條 本法所稱土地,謂水陸及天然富源。. 土地類別. 第 2 條 土地依其使用,分為左列各類:. 第一類:建築用地;如住宅、官署、機關、學校、工廠、倉庫、公園、娛樂場、會所、祠廟、教堂、城堞、軍營、砲臺、船埠、碼頭 ...

  7. Enforcement Act of Land Act. 備註. 法案條文中、英文內容詳如下方檔案,請自行下載參閱。 對於英譯內容如有修正建議,請將意見以下方電子郵件信箱傳送本案承辦人,郵件主旨請表明:「提供土地法施行法法案英譯意見」。 本案承辦人:董婉蓉. 電話:02-23565239. 電子信箱: moi2070@moi.gov.tw. 相關檔案. 土地法施行法 (中文) odt. 土地法施行法 (英文) odt.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

  8. 2024年3月20日 · 為因應近年來實務執行爭議,進一步衡平共有人權益,內政部於112年8月22日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自113年1月1日生效施行。 本次修正增修了不同意共有人程序及實質保障相關規定,並明確地政機關之審查標準。 修正重點概述如下: 限縮受讓人資格及處分行為. 如同意出售之共有人兼為受讓人,造成其應有部分實際未處分,卻得乃就未同意處分共有人部分強制處分,並參與其價格之決定,即有利害衝突顯失公平情形。 爰增訂共有人除行使優先購買權外,不得為受讓人。 另修正後再納入內政部109年考量多數共有人代理少數共有人約定以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相互交換,交換位置及條件等決定難謂合理,且未設有優先購買權之衡平機制之函釋,將「交換所有權」排除適用。 出售多數決設定地上權及典權土地,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9. 2023年11月8日 · 1.承墾人之資格: (土128) 公有荒地之承墾人,以中華民國人民為限。. 2.承墾人之種類: (土129) 公有荒地之承墾人,分下列二種:. (1) 自耕農戶。. (2) 農業生產合作社。. 但以依法呈准登記,並由社員自任耕作者為限。. 3.承墾荒地面積: (土130) 承墾人 ...

  10. (一)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規定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 (二)依本法第98條及第99條不適用建築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分別經行政院或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許可建築物。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