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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四之一. 申請日期:105 年3 月1日. (請於9 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 本人所有表列土地係自用住宅用地,業經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 檢附證件: 1.戶口名簿影本,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表列土地如供直系親屬設籍請檢附設籍人戶口名簿影本,夫妻非設同一戶籍時,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 已填註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設籍人資料得免附戶口名簿影本。 2.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1)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 (2)若房屋於77 年4 月29日以前建築完成而無上款資料之一者,請填具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3)已填註房屋建號得免附建物證明文件。

  2.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請於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 1/3 本人所有表列土地係自用住宅用地,業經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檢附證件:

  3. 臨櫃申辦(含其他申辦方式說明) 網路申辦管道 表單下載 填寫範例 作業流程 SOP 1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免用憑證)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2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改按一般用地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3

  4. 首頁. 書表及檔案下載.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頁面不存在 (Page Unavailable) 很抱歉,您所輸入的資料或搜尋的頁面無法顯示,原因可能有: 1. 您所搜尋的頁面已不存在或已被移除,煩請至網站地圖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2. 您使用的URL為錯誤的連結,煩請至入口網首頁搜尋您所需要的頁面。 3. 您所輸入的資料不符合網頁規定。 4. 伺服器現在無法響應此頁面。 Sorry, the page you requested either doesn't exist or isn't available right now! 1. The page you requested no longer exists or has been removed.

  5. 1.法令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 2.申請對象: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3.申請期限: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6. 一、自用住宅用地,指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公畝部分,且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該自用住宅用地按

  7.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屬免書證免謄本案件)書證單-範例.pdf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順序申明書(範例).odt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順序申明書(範例).pdf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申明書(範例).odt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17條

  8.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 請於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 本人所有表列土地係自用住宅用地,業經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

  9. 空白書及填寫範例 申辦 櫃檯 愛車報報 常見稅務問題 地方稅法規 災害減免 開徵專區 稅額試算 房屋稅 ...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a4-範例.doc doc 112 KB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a4.pdf pdf 240 KB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a4.odt odt 52 KB 地價稅自用 ...

  10. 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的住宅用地;如果房子有部分作營業使用,仍可以申請部分自用,也就是營業部分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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