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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3日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到底該如何計算? 哪一方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呢? 步驟一:先計算雙方剩餘財產。 步驟二:計算剩餘財產差額後再進行平均分配。 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為請求權人,得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之差額。 要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計算的基準時點是何時呢? 計算開始時點—結婚日: 結算時點—基準日: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中的五大常見問題. Q1: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自行買房在自己名下,婚後繼續償還該房貸,請問這樣還算是婚後財產嗎? Q2:如果在婚後買房,不幸離婚了房子是否為一人一半? 假設夫妻是共同負擔貸款,怎麼做會對雙方最有保障? Q3:如果配偶有負債,之後被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時,對我會不會產生影響,進而執行到我這邊的財產呢?

  2. 從民法第1030條之4的規定可知,夫妻現存的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即註2的情況】。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此外,若依民法第1030條之3的規定追加計算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註3】。

  3. 2022年8月5日 · 夫妻以法定財產制區分財產,則針對婚後取得的財產,在婚姻關係消滅(如:離婚、配偶一方死亡⋯⋯)時,婚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就可以向另一方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也就是將雙方財產差額平分後,由婚後財產淨值較少的一方取得該平分後的 ...

  4. 2019年3月15日 · 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要先計算出夫妻名下財產的範圍及價值,才能知道誰多、誰少,而又是「誰該給誰多少錢」。 (見圖1) 圖1 婚姻關係結束,請求分配的財產該如何計價?

  5.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計算及案例解析. 講授大綱: 遺產稅相關法令及規定. 民法相關法令及規定. 與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關解釋令. 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價值計算原則. 案例. 遺產稅相關法令及規定. ( 一)遺產稅相關法令及規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條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全部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遺產,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財產之定義. 遺產稅相關法令及規定. 本法稱財產,指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 ( 遺贈稅法第4 條)財產價值之認定.

  6. 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更新日期:112-04-10. 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所以,被繼承人死亡後,其生存配偶 ...

  7. 2022年3月25日 · 最一開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的設立,是要保護婚姻關係中經濟相對弱勢的一方,如若離婚,至少有最低限度的保障。. 所以本文的案例二:「如果我不想離婚,對方堅持要離婚的話,可以拿走我一半財產嗎?. 每個案件都有各自獨立發展的脈絡,如果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