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姻親是什麼?姻親就是原本沒有血緣因為雙方結婚而建立的親屬關係,根據現行《民法》的規定,姻親共有 3 種不同的類型。怎樣算是姻親關係?民法 969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1. 血親的配偶

  2. 2017年12月9日 · 計算姻親的親等時,要記得先判斷你想計算的對象是屬於姻親中的哪一種類型喔! 一、血親的配偶 (也就是女婿、媳婦、嫂嫂、姊夫、妹婿等):這類姻親的親等計算方式,則是與他們配偶(也就是我的血親)相同。

  3. 姻親指基於婚姻關係而生之親屬型態 [1],一方配偶與他方配偶之親屬間,因雙方締結婚姻後,成為相互具法律上親屬關係的情況。 定義 [ 編輯 ]

  4.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民法》第969條規定,包括 配偶 的 血親 、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此一規定,使姻親的範圍,較一般的立法例限於 血親之配偶 、 配偶之血親 更為廣泛 [2],故為避免姻親的範圍太過廣泛,該規定並未將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納入範 ...

  5. 直系、旁系、血親、姻親定義: 1、直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親、子女此類親屬關係。 2、旁系:指直系以外之親屬。

  6. 2023年3月5日 · 所謂的姻親是因為婚姻關係所產生的親屬,而根據民法的規定,姻親像斯斯,總共有三種,分別是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以及配偶的血親的配偶,聽到這邊是不是覺得,唉呦!

  7. 2018年10月31日 · 不過附帶一提,依照我國民法規定,關於姻親,如果是後來離婚了,或者是結婚被撤銷,那這些姻親關係也就跟著消滅了。 目前民間上有些人仍然會繼續原稱呼,但是法律上姻親關係已經不存在了 [9] 。

  8. 民法的姻親範圍之所以不包含「血親之配偶之血親」,是因為此種類型會無限延伸下去,例如妹妹的丈夫的父親、母親、阿姨、叔叔、姑姑……等均屬之。

  9. 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10. 姻親,是指因婚姻關係而產生的親屬。 即由於結婚使男女一方與對方親屬所形成的親屬關係,可分爲以下三類:(1)血親的配偶。 如兒媳、女婿、兄嫂、弟媳、姐夫、妹夫、叔伯母、姑父、舅母、姨父、侄媳、侄女婿、甥媳、甥女婿等。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