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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 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 因此像是女婿、媳婦、公婆、岳父母及連襟、妯娌等都是姻親,但「親家」就不是姻親喔!
      nanchang-wu.com/【法律小百科】民法上的「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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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姻親是什麼?. 姻親就是 原本沒有血緣因為雙方結婚而建立的親屬關係,根據現行《民法》的規定,姻親共有 3 種不同的類型。. 怎樣算是姻親關係?. 民法§ 969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1. 血親的配偶. 血親的配偶意 ...

  3. 姻親 指基於 婚姻 關係而生之 親屬 型態 [ 1] ,一方配偶與他方配偶之親屬間,因雙方締結婚姻後,成為相互具法律上親屬關係的情況。 定義. [ 編輯] 中華民國. [ 編輯] 《 中華民國民法 》第969條規定,包括 配偶 的 血親 、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此一規定,使姻親的範圍,較一般的立法例限於 血親之配偶 、 配偶之血親 更為廣泛 [ 2] ,故為避免姻親的範圍太過廣泛,該規定並未將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納入範圍 [ 3] ,但也因此曾招致批評將有違倫常之近親可能得以結婚,例如父子分別與一對姊妹結婚將使父子成為連襟,或是兄弟與母女結婚,使母女成為妯娌,造成婚後相互間輩分有違倫常,但不屬於禁止結婚的姻親範圍。

  4. 2017年12月9日 · 姻親則是指因為婚姻關係而發生的親屬,像是公婆、岳父母、女婿、媳婦、姊夫、妹夫、嫂嫂、弟妹、連襟、妯娌等。. 而血親又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直系血親(圖中藍色部分)在法條上的用語為「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舉個例來說:你是 ...

  5. 民法的姻親範圍之所以不包含「血親之配偶之血親」,是因為此種類型會無限延伸下去,例如妹妹的丈夫的父親、母親、阿姨、叔叔、姑姑……等均屬之。

  6. 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7. 一、民法上的「親屬」怎麼規定?. 民法將「親屬」分為「血親」跟「姻親」。. 1、什麼是「血親」?. 血親就是指「事實上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像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叔叔伯伯、阿姨舅舅等等。. 另外如果「收養關係」,也可以「擬制」取得血親 ...

  8. 姻親 指基於 婚姻 關係而生之 親屬 型態 [ 1] ,一方配偶與他方配偶之親屬間,因雙方締結婚姻後,成為相互具法律上親屬關係的情況。 定義. 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民法 》第969條規定,包括 配偶 的 血親 、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的配偶。 此一規定,使姻親的範圍,較一般的立法例限於 血親之配偶 、 配偶之血親 更為廣泛 [ 2] ,故為避免姻親的範圍太過廣泛,該規定並未將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納入範圍 [ 3] ,但也因此曾招致批評將有違倫常之近親可能得以結婚,例如父子分別與一對姊妹結婚將使父子成為連襟,或是兄弟與母女結婚,使母女成為妯娌,造成婚後相互間輩分有違倫常,但不屬於禁止結婚的姻親範圍。 一旦成立姻親關係,有時法律會規範一定範圍內的姻親關係具有特定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