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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近一次學校評鑑達優等,且提報計畫書時該學年度核定之實用技能學程班 級數均有成班者,得增加一班。 3、配合產業需求,規劃以產學合作方式,並於夜間授課者,得增加一班。

  2. 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 學程課程計畫檢視原則 108年5月13日技實用技能學程課程計畫審查原則檢視會議修正 ... 5.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 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 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1.2-1.5倍 ...

  3. 1.若學校同時要調整實用技能學程及其他類型 的課程計畫,請分別提出申請。 2.群別及科別都需要填寫,若調整項目為全校

  4. 若課程有提供跨班上課之機制,請記得要在 跨班的欄位中打 ,並於點選跨班選 擇對應科目,系統會自動於備註欄註記此科目與哪個科目為二選一(幾選幾)科目。

  5. 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 課程計畫填報說明會 日期:112年 11月7日(星期二) 下午2時00分至4時00分 ... 6.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 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 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1.2-1.5 倍 ...

  6. 9.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 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 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1.2-1.5倍。 符合 不符合 10.科目名稱不宜贅述或雙重屬性。 符合 不符合 11.學校開設課程及學分數應充分滿足實用技能

  7. (一)說明 113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課程計畫填報注意事項。 (二)讓各高級中等學校相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113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填報系 統操作方式。

  8. www.vesc.tw › wp-content › uploadswww.vesc.tw

    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學校課程計畫 調 整 申請 表 說明: 1.請將本表填寫後核章作為發文之附件,正本:主管機關(國教署、市政府教育局或計畫備查機關)、副本: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若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副本請加國教署。

  9. 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已備查課程計畫申請調整作業流程圖 110 註1:檢視單位若為主管機關 則此項可免 申請調整已備查之課程計畫 學校函文主管機關申請 1.正本:主管機關 副本:課程計畫填報系統(須含申請附件) 2.學校須送交以下附件: (1)課發會紀錄及

  10. www.vesc.twvesc

    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課程計畫業已檢視完竣,第2次檢視結果如附檔,各校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檢視結果為「通過」者,同意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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