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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教育部制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103年1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173311號令公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103年1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2. 2017年7月10日 · 為什麼要修正 實驗教育三法實驗教育三法 於103年11月 底公布施行 迄今已逾2年 回應教學 現場需求 擴大辦理 彈性 完備相關 權益規範

  3. 為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同時保障學生於體制外的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教育部於103年11月制定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以落實《教育

  4. 實驗教育三法的公布施行,開啟亞洲實驗教育發展先河,也開創我國實驗教育 發展新境界,體現我國多元、創新和活力的教育新價值,深信在政府和民間團體的

  5. 為什麼要修訂實驗教育三法? 明定依不同規定進用人員之權利及義務。 1.簡化實驗教育計畫應繳交文件。 2.簡化計畫變更申請作業。

  6. www.hc.edu.tw › edub › basicPowerPoint 簡報

    教育實驗機構設置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受教育權,於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係指非營利為目的,以實驗課程為主要內容,不在固定校區或以其他方式所實施之教育。 其教育目標應符合國民教育法之宗旨,課程之安排應符合國民教育法第七條之意旨。 第三條 凡設籍本縣並有居住事實之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均得申請參與實驗教育。 第四條 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限於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之家長、教育事務或社會福利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第五條 國民教育階段適齡學生教育為適當者,其家長得單獨或共同檢具計畫書載明下列事項申請 一、理由及教育計畫。 二、教育人員。 三、計畫時程。

  7. 臺灣實驗教育聯盟 本聯盟以凝聚參與臺灣實驗教育者之共識、加強實驗教育成員之間的合作、維護實驗教育參與者之權益、改善實驗教育外在環境與促進整體教育之多元、民主及自由為宗旨。 檢視我的完整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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