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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為民法第1001條所明定。. 夫妻婚姻關係存續中,應互負同居之義務,除非不同居的一方能證明他方有不堪同居之虐待,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不得逕行片面拒絕同居(最高法院18年上字第2129號、19年 ...
2022年8月23日 · 依據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意思是指為了婚姻關係的和睦,夫妻間應有同居的義務,以便互相扶持生活,然而同條也附加了但書「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是指如果夫妻間 有不能同居 或是 不堪同居的情況 或是 ...
2024年7月29日 · 一、夫妻同居義務包含性行為?. 民法第1001條規定:「 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 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這裡的同居義務,一般認為包含字面上的「同居」也就是一起住的義務,. 有人會理解成包含性行為,不過,因為法律上即使是夫妻 ...
2023年12月13日 · 夫妻一方如果履行同居義務時,他方可以聲請法院裁定命其履行同居義務(家事事件法第74條、第98條參照)。 法院作成命同居裁定後,如果方履行同居義務,這個狀態繼續存續中而有沒有不能同居理由,會構成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所規定「惡意遺棄」離婚原因,惡意遺棄一方可以以此,法院訴請判決離婚。 夫妻來自家庭,所受教育及成長環境,而有性格及思想,因此,認定夫妻是否有不堪或同居事由,法院會斟酌雙方事人教育程度、社會地位、平日情形及其他情事,夫妻家庭生活能否維繫來判斷(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676號裁判意旨亦可參照)。 所謂「有不能同居理由」,是指狀況來説,要求同居為不合理或有不堪同居,或同居事由而言,例如: 1.夫妻一方沒有設定住居所而放浪生活,他方無同居。
2018年10月24日 · 一、什麼是「履行同居義務」?. 民法第1001條規定 [1],夫妻間互負履行同居的義務,但何謂「履行同居義務」呢?. 法條、學說及實務都沒有具體舉例,而從一般人的社會觀念來看,夫妻兩人同 居所 發生一切正常關係的行為,包含同宿一處、一起飲食 ...
2020年4月15日 · 一、夫妻同居義務包含性行為?. 民法第1001條規定:「 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 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這裡的同居義務,一般認為包含字面上的「同居」也就是一起住的義務,有人會理解成包含性行為,不過,因為法律上即使是夫妻 ...
Q:未履行同居義務時該怎麼辦?. A: 民法第1001條 明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且依 家事事件法第74條 、 第98條 規定,夫妻之一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時,他方得請法院命令不履行的一方配偶履行同居義務,但不得強迫履行。. 若仍不履行同居義務,且又無不能同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