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一、行政院為統一規範所屬各級機關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工友 管理事項作為各機關訂立工友工作規則及勞動契約之準據,特訂 定本要點。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之工友管理事項,適用本要點。

  2. 工友管理要點. 法規資訊. 歷史沿革. 附件下載. 法規異動. 修正. 四、各機關僱用之普通工友應注意其品德,並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二)成年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之情形。 技術工友除應具備前項各款條件外,並須具備工作所需之技術專長。 除前二項所定條件外,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得另定更為嚴格之條件。 各機關於僱用工友時,應將前三項及第五點所定條件,納入勞動契約. 規範,明定如有違反,且構成勞動基準法所定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者. ,得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並加附具結書(格式如附件一),併案歸檔. 。 〔立法理由〕. 一、配合民法第十二條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項第二款「年滿.

  3. general.ntue.edu.tw › p › 450/1044/17266,c0工友管理要點

    一、為統一規範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工友管理事項,俾 供各機關訂定工友工作規則及勞動契約之遵循,特訂定本要點。 各機關僱用工友時,應依本要點規定訂定工作規則,載明工友管理事項。

  4. www.6laws.net › 6law › law3工友管理要點

    ﹝1﹞ 行政院為統一規範所屬各級機關、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工友管理事項作為各機關訂立工友工作規則及勞動契約之準據,特訂定本要點。 第2點 ﹝1﹞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之工友管理事項,適用本要點。

  5. 一、行政院為統一規範所屬各級機關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工友管理事項,以作為各機關訂立工友工作規則及勞動契約之準據,特訂定本要點。 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之工友管理事項,適用本要點。 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公立學校,其工友之待遇、獎金、退休、撫卹及其他給與事項,適用本要點;其餘工友管理事項,得準用本要點。 三、本要點所稱工友,指各機關編制內之普通工友及技術工友(含駕駛)。 貳、僱用. 四、 各機關僱用之普通工友應注意其品德,並應具備條件如下: ( 一) 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 二)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但未滿二十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僱用。 (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6. 管理系統」及「全國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 、清潔隊員及測量助理線上填報系統」之資料交叉比對 列管出缺數,依前目規定配合年度預算員額審查或以即

  7. 之「工友管理法規釋例彙編」,再行蒐羅108年迄今之相關釋 例,選取其中具代表性之函釋,並分為管理、員額管制、僱 用、服務、請假與休假、待遇、考核與獎懲、退休、撫卹、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