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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年3月16日 · 核釋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超過三十日,經雇主同意繼續請病假致全月無薪資之期間,雇主應以「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最低級距一仟五佰元為基準,辦理提繳退休金;如勞雇雙方約定優於最低級距提繳者,從其 ...

  2. 2024年2月16日 · 雇主使勞工延長工時,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惟基於健康考量,每日正常工時與延長工時,合計不得超過12小時,且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個月延長工時總時數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3. 2021年11月24日 · 普通傷病假 未住院者,1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30 日。 住院者,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 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

  4. 問題. 事業單位可否同意復健時間給予公傷病假? 答案. 查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該公傷病假之期間,依實際需要而定。. 嗣後若勞工已能工作,僅需定期前往醫院復健,則復健 ...

  5. 2014年11月25日 · 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又同規則第5條規定,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1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6. 2011年6月26日 · 勞委會鄭重申明,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普通傷病假;女性勞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雇主不應以不當程序刁難,違法者可予處罰。.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勞工因普通 ...

  7. 2010年7月20日 · 為照顧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的勞工,被保險人於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未能領取任何薪資或報酬期間,得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的勞、就保保險費;如還領取原有或部分薪資,或原有收入未完全喪失,則應照繳。. 免繳保險費期間之投保年資,仍予承認 ...

  8. 2014年10月31日 · 有關年資認定、併計等之疑義?. 答案. 勞工之服務年資關係到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凡任職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的勞工,只要經過半年就會產生年資的權利,包括特別休假、資遣費、退休金等,均是年資衍生的勞工權利,但在勞資爭議中,年資在認定、併 ...

  9. 部分工時勞工年度內所請應併入未住院普通傷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如已屆上開按比例計給時數上限,仍有請生理假需求者,雇主仍應給假,但得不給薪資。. 4、哺(集)乳時間: 部分工時勞工若有哺(集)乳之需求,雇主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 條規定給予哺( 集)乳時間 ...

  10. 2015年9月8日 · 為明確勞雇雙方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請休生理假之權利義務,勞動部今 (8) 日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解釋令,明令受僱者年度內所請併入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之日數,已屆受僱者所適用相關法令所定病假之日數上限者,如年度內仍有請生理假之需求時,雇主應給假,但得不給薪,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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