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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性工作平等法自民國91年3月8日施行5年來,第一次修正法條內容,並於今日 (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為符合性別多元的趨勢,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此次修正的條文多達20條,其中包括育嬰留職停薪範圍擴大、家庭照顧假範圍擴大、陪產假增加、罰則提高等婦女團體關心與期待之重大議題,有關此次的修法將對於女性或男性在工作與家庭責任的兼顧上提供更多的支援。
www.mol.gov.tw/1607/1632/1640/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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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18日生效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有哪些規定?
性別平等工作會的委員人數為何?
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審議後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如有不服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平等工作會之審定,得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本次「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照「有效性」、「友善性」及「可信賴」的三大原則,明確規範職場性騷擾管轄範圍、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處罰規定、簡化申訴流程及提供相關協助資源,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
2023年12月18日 · 跨院、跨部會團隊共同研修性平三法,即《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針對現行性騷擾不足之處全面檢討,112年8月16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強化職場性騷擾防治機制。.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 ...
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兩性工作平等法自九十一年一月十六日制定公布,並自同年三月八日施行,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本法),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二日。. 本法課予雇主應 ...
政院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 以有效、友善及可信賴原則建構完善性騷擾防治網絡. 日期:112-07-13.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並架構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的性騷擾防治網絡,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法案名稱修改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這段時間以來,不斷有性騷擾被害人揭露過去受暴經歷,遍及各行各業,令他感到非常痛心與不捨,而對於這些性騷擾事件,政府責無旁貸應當立即有所反應。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新制,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 目前勞動部已建置「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 (網址: https://shwn.mol.gov.tw/personal/login),提供更便利且安全的網路線上平台,並提供「工作場所性騷擾 ...
2023年8月16日 · 《性別工作平等法》自112年8月18日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針對性騷擾規定之修正,將更加完善保障性騷擾被害人權益。 《性別工作平等法》自112年8月18日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針對性騷擾規定之修正,將更加完善保障性騷擾被害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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