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14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2. 2015年9月8日 · 為明確勞雇雙方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請休生理假之權利義務,勞動部今 (8) 日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解釋令,明令受僱者年度內所請併入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之日數,已屆受僱者所適用相關法令所定病假之日數上限者,如年度內仍有請生理假之 ...

  3. 本法於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招收之技術生及準用技術生規定者,除適用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規定之建教生外,亦適用之。 但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之規定,不在此限。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適用本法之規定。 3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受僱者: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薪資者。 二、求職者:指向雇主應徵工作之人。 三、雇主:指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或機關。 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或代表雇主處理有關受僱者事務之人,視同雇主。 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時,視為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六條規定之雇主。 四、實習生:指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校外實習課程之學生。

  4. 2015年9月8日 · 相關法條: 性別工作平等法 14 103.12.11) 要 旨:受僱者全年度所請生理假,已屆相關法令所定病假之日數上限,年度內再. 有請生理假之需求仍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4 條規定請生理假,但雇主. 得不給付薪資. 全文內容:核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生理假規定,受僱者全年度所請併入病假之. 生理假連同病假之日數,已屆受僱者所適用相關法令所定病假之日數上限. 者,如年度內再有請生理假之需求,仍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規定. 請生理假,但雇主得不給付薪資。 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www.lawbank.com.tw.

  5. 四、另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6. 2020年10月27日 · 法令政策. 發佈日期:2020/10/27更新日期:2021/12/27. 類別:外國人權益維護法規. 標題:性別工作平等法. 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1 .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 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7. 2015年9月9日 · 為明確勞雇雙方於《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請休生理假之權利義務,勞動部今 (8)日發布《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解釋令,明令受僱者年度內所請併入病假之生理假連同病假之日數,已屆受僱者所適用相關法令所定病假之日數上限者,如年度內仍有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