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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扣繳類目所得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60條第3項: 非屬本法第88條扣繳範圍之所得,指有本法 第8條所規定之中華民國境內來源所得,及 依本法第2條第2項規定,應分別就源扣繳 應納稅額,但未列入本法第88條扣繳範圍;或雖已列入扣繳所得範圍,但因未達起
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專區. 適 用 範 圍.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含在中華民國境外之固定營業場所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 ...
1.所得類別(所得稅法第14 條) 2.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所得稅法第8 條) 3.應扣繳項目(所得稅法第88 條、第89 條) 例外:細83 I. 依本法第88 條應扣繳所得稅款之各類所得,如有依本法 第4 條第1 項各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應免予扣繳。但採定
現行所得稅法第8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機關團體之扣繳義務人為責 應扣繳單位主管,所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係指下列之人: 1.由各機關首長或團體負責人自行指定之。2.機關團體已在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或
(一)所得稅法第88條第1項第1款 公司、獨資或合夥組織、合作社分配給非居住 者(自然人及法人)之股淨額或盈餘淨額 負責人 股東、獨資資 本主、合夥人 社員 (二)所得稅法第88條第1項第2款 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團或執行業
各類扣繳所得項目:執行業務所得. 講演鐘點費與授課鐘點費之區別( 74/4/23 台財稅第14917號函) 1.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及各級學校,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所發給之鐘點費,屬所得稅法第4 條第23款規定之講演鐘點費, 可免納所得稅, 但如與稿費、版稅、樂譜、作曲 ...
所得類別(所得稅法第14條) 2.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所得稅法第8條) 3.應扣繳項目(所得稅法第88條、第89條)例外:細83I. 依本法第88條應扣 繳所得稅款之各類所得,如有依本法第4條第1項各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應免予 扣繳。但採定額免稅者,其超過起扣點部分仍II.
受損害部分,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 1項第9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依法課 徵所得稅。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規定 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與勞工因遭 遇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 主依同法第59條第2款規定,按原領 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之補償金
(三)所得稅法第88條第1項第3款 所得稅法25條規定之營利事業(在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承包營建工程、提供技術服務或出租機器設備等) 營業代理人或 給付人 營業代理人或 給付人 (四)所得稅法第88條第1項第4款 所得稅法第26條規定之國外影片事業(經由營業代理
2022年12月19日 · 未列入所得稅法第88 條扣繳範圍 •營利所得 分配予居住者個人或法人(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 境內) 之股利及盈餘 緩課股票 一時貿易之盈餘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 所得稅法第14 條第1 項第6 類) •財產交易所得 ( 所得稅法第14 條第1 項第7 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