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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9 條. 前條各類所得稅款,其扣繳義務人及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合作社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之盈餘;其他法人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出資者之盈餘;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分配或應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盈餘,其扣繳義務人為公司、合作社、其他法人、獨資組織或合夥組織;納稅義務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出資者、合夥組織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
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簽證後,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
第 89 條. 前條各類所得稅款,其扣繳義務人及納稅義務人如下:. 一、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合作社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之盈餘;其他法人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出資者之盈餘 ...
1407 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填報免扣繳憑單,會受到什麼處罰?. 私人團體、私立學校、私營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違反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未依規定在期限內填報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免扣繳憑單,處這個團體或學校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事業 ...
現行所得稅法第89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機關團體之 扣繳義務人為責應扣繳單位主管,所稱「責應扣繳單位 主管」係指下列之人: 1.由各機關首長或團體負責人自行指定之。2.機關團體已在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各類所得資料
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稅務 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中 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簽證後,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
2020年12月11日 · 現行所得稅法第89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機關團體之扣繳義務人為責應扣繳單位 主管,所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由各機關首長或團體負責人自行指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