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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英語: culture,日語: 文化 / ぶんか Bunka )是由古羅馬哲學家 西塞羅首次使用拉丁文「cultura animi」定義,原意是「靈魂的培養」,由此衍生為生物在其發展過程中積累起跟自身生活相關的知識或經驗,使其適應自然或周圍的環境,是一群共同生活
2018年10月9日 · 英國文化人類學家泰勒(E•B•Tylor)於1871年在其所著的《原始文化》一書中給「文化」所下的定義:「文化或文明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它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作為社會成員的人所具有的其他一切能力和習慣。
定義. 文化實際上主要包括器物(物質 文化)、制度(制度 文化)和观念(精神 文化)三个方面,具体包括 語言 、 文字 、 習俗 、 思想 、國力等,客观地说文化就是 社会 价值系统的总和。 三層次說.
什麼是「文化」. 文化,原意為「人文化成」,即英文的「culture」。. 文化是指人類共同活動所創造出來的所有產物,包括:語言、文字、工具、生活型態、風俗習慣、典章制度、宗教信仰、文學、藝術...... 等等。. 所以不同的人群,自然會形成不同的文化。. 從另一 ...
指文化的產生不是自然界演化結果,是人類因應生活需要或滿足自身需求而創造。 最廣義的定義──「文化是一種生活方式」或最狹義的界定──「文化是一種符號系統」都含人為構作(man-made)的成分。
在文化的定義方面,分別從人類學觀點、社會學觀點與藝術美學觀點等三個面向來界說其內容。 文化的要素是指非物質文化中的符號、語言、規範和價值等四點,文化的特徵則是指:文化是一個不斷創造生成的過程、文化是後天習得的行爲、文化是社會互動行爲的管道、文化是群體界域的維繫工具等四點而言。 文化的要素與特徵能使人確定社會情境的意義,確保社會互動的穩定性與可預測性,是個人與社會之間互動的重要媒介。 關鍵字. 文化 ; 泰勒 ; 人類學 ; 文化的要素 ; 文化的特徵. 並列摘要. As ”culture” becomes a popular terminology world-wide, its covers a variety of contexts and diversities.
文化 (英語: culture,日语: 文化/ぶんか Bunka)是由古羅馬 哲學家 西塞羅 首次使用 拉丁文 “cultura animi”定义,原意是“靈魂的培養”,由此衍生為 生物 在其發展过程中积累起跟自身生活相关的 知识 或 經驗,使其适应自然或周围的 環境,是一群共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