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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9日 · 普通傷害補助費及普通疾病補助費,均按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住院診療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自住院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1次,以6個月為限。 但傷病事故前參加保險之年資已滿1年者,增加給付6個月,前後合計共為1年。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2-19.

  2. 普通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第 5 條 勞工普通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

  3.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1.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2.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3.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 ...

  4. 2024年2月16日 · 為使勞雇雙方能進一步瞭解工時制度,提供相關法令規定、數種工作時間安排型態,現行工時制度下產生之相關問題解釋,本部製作「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期盼對於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均有所助益。.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依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 ...

  5. 請假天數之認定 :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雇主給予勞工公傷病假,應以勞工治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 (即無工作能力)】為其適用前提。 惟其工作能力如何,事涉醫療專業,應由專業的醫師判定。 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之機會。 回上一頁. 回最上面. :::

  6. 公傷病假怎麼認定?.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 寫明,勞工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 至於何謂職業災害?. 參照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3條,職業災害係指被保險人在 ...

  7. 事業單位可否同意復健時間給予公傷病假? 答案. 查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 該公傷病假之期間,依實際需要而定。. 嗣後若勞工已能工作,僅需定期前往醫院復健,則復健時間雇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