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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址:235009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地圖 服務電話:(02)2225-5999 為民服務時間: 外勤單位24小時 內勤單位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下午5時至5時30分為彈性下班時間)

  2.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線上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聲明 例1、闖紅燈:動態違規應攝錄號誌、停止線、車牌號碼及違規事實,並有影片或至少2張以上連貫照片。

  3. 承辦單位 : 新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址 : (235009)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167號 服務電話 : (02)-2225-5999 Copyright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最佳瀏覽畫面 1366*768 今日使用人次:1722 累計使用人次: 6798745 網站安全宣告

  4.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2款、第3款規定,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份,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

  5. 為提升政府行政透明度暨簡化行政程序,本局提供民眾得於線上調閱所屬逕行舉發交通違規之採證照片資料服務,並應遵守【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另 如有非法冒用當事人 (駕駛人)或利害關係人 (車主)身分調閱之行為致涉有法律責任部分,均應自行負責。 本服務僅提供 調閱3年內 本局各單位以科學儀器採證逕行舉發及民眾檢舉之案件採證照片資料,如欲調閱交通事故案件相關資料,仍請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至臨櫃辦理。 成功申請加入會員登入後,在完成「車輛綁定」且查核資料無誤後,即可享受 「違規照片查詢」 、 「我的違規」 、 「簡訊通知服務」。

  6.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部分,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向公路主管(監理單位)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7. 邇後民眾若拒收或未收受逕行舉發交通違規通知單,警察機關將以公示送達方式(刊登市府公報),自公示日起一個月後,視同送達。 自送達生效日起未於舉發通知單所載之應到案日期前繳納罰鍰結案者,依逾期罰鍰處罰;另建議民眾若車籍住址與住所、通訊處所不同者應依道路交通安全第23條規定儘速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手續或登記住居所、通訊地址,因按登記地址投遞之郵件如無人收受,仍可依狀況辦理寄從送達或公示送達,前述送達生效後,逾期未繳仍依逾期罰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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