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的適用標準為何? (2702) 更新日期:106-03-22. 這個問題分2點來說明: 1.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須符合下列規定,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 (1)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 (2)除為其創設目的而從事之各種活動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對捐贈人或與捐贈人有關係之人給予變相盈餘分配。 (3)其章程中明定該機關團體於解散後,其賸餘財產應歸屬該機關團體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政府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

  2.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拾貳、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所得稅申報程序及其相關罰則(共計9題)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如何申請免扣繳證明? 是否應辦理結算申報? (2705) 更新日期:112-04-28. 1.申請免扣繳證明之規定: 機關或團體如符合基本免稅規定要件時,就其所取得之利息收入可以備文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經主管機關核備之組織章程、董監事名冊及有關資料等,向當地稽徵機關申請免予扣繳所得稅,經審查符合規定後即予核發免扣繳所得證明函。

  3.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外僑綜合所得稅電腦題庫目錄. 貳、外僑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扣除額、抵減額. 1931 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捐贈項目之規定如何? 更新日期:112-04-20.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對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依法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的公益信託的財產;依規定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的專戶對指定特定運動員 (該特定運動員與捐贈者並無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姻親關係)的捐贈,可減除金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4. 慈善捐贈-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小常識. 慈善捐贈. 更新日期:112-07-31. 小周是個充滿愛心的人,常參與慈善救濟活動,到了年底,他收到了不少感謝狀和收據,可是讓他百思不解的是,這些收據為什麼都不貼印花稅票? 原來,依照稅法規定,辦妥財團或社團法人組織的慈善團體領受捐贈的收據是免納印花稅的。 到了次年5月,小周將這些慈善捐贈收據整理統計,在他的所得稅申報書上列舉扣除,讓他節省了1筆可觀的所得稅負擔,真是好心有好報。 但是,所得稅法上對於慈善捐贈列舉扣除額也有一些規定,簡單說明如下:

  5.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伍、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費用(共計53題) 營利事業員工國外出差膳宿雜費認定標準如何? (2222) 更新日期:112-09-11. 1.營利事業員工國外出差膳宿雜費之日支金額應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 但是營利事業自行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部分准予核實認定,膳雜費則按照上述標準的5成列支。 2.營利事業派員赴大陸地區出差,其出差之膳宿雜費比照國外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之日支數額認定之。 3.出差期間跨越新、舊標準規定者,依出差日期分別按新、舊標準計算之。

  6.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拾貳、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所得稅申報程序及其相關罰則(共計9題) 什麼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 (2701) 更新日期:106-03-22. 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係指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據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 (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 更多相關資訊.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如何申請免扣繳證明? 是否應辦理結算申報? (2705) 112-04-28.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轉投資收益如何課稅? (2708) 107-08-09.

  7. 國稅問與答. 贈與稅. 那些財產應申報贈與稅? 4202 那些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更新日期:109-03-09. 下列8項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 1.捐贈給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的財產。 2.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的財產。 3.捐贈給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的財產。 4.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的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 例如父母親支付子女的生活費。 5.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的繼承人,可以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