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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模教授基於法律學者的使命感,創設務實法學基金會及務實法律事務所,並催生了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班乙組(下稱法碩乙)的設立。 法學基金會用於獎掖優秀法律學子認真求學,法律事務所服務社會,法碩乙則幫助各行業有志同仁進入法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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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模5
  2. 2000年2月3日 · 律師兼教授 致力司法革新. 出生在上海的李模,求學過程相當坎坷。 中國對日抗戰時期,他隨著家人一起流亡,憑著自修苦讀,居然以高一同等學歷考取了中山大學,後來轉學到重慶的西南聯大法律系。 大三時,李模參加高考,以全國第一名的成績考取了司法官,年僅二十二歲就被派任到四川擔任隆昌法院的推事,被當地的人戲稱為「娃娃判官」。 由於未完成大學學業,又錯失了爭取公費留學的機會,李模決定辭去法院的工作,在南京自己開業好存錢出國深造。 結果,開業不到三年,共產黨大革命就在中國如火如荼地蔓延,李模只好偕著新婚妻子許婉清飄洋過海來到台灣,落腳在高雄執業當律師。

  3. 李模教授,原名祖敏,民國十一年三月十五日生,十五歲時因抗戰而逃難到江西南昌,並在所得稅辦事處做收文的練習生。 由於同仁接連辭職,最後他一人包攬七個人的工作,吸收許多在日後顯得受用無窮的經驗和知識。

  4. 創辦人的話. 五十餘年前,我還在西南聯大讀書時,就希望在未來做一個真能仗義執言的律師,遵循「崇法務實」的精神,實事求是的為社會正義盡心盡力。. 乃至成家立業,更是深刻體認「崇法務實」誠為推行法治、維持社會安寧的基礎。. 我一直認為包括 ...

  5. 2012年6月28日 · 溫文敦厚的李模卻有一股綿綿不絕的毅力,究竟他的人生哲學有何獨到之處? 其實很簡單。「盡己力,勿強求」正是支持李模度過挫折,重新拾回力量的人生哲學,長子李建中笑著說:「雖然他從來沒有用過人生哲學這幾個字。

  6. 李模在歷經行政院四個部會的工作歷練後,最後當到經濟部的政務次長(部長下的第一高官)。 但在內閣改組時,沒有空缺,他就退休到東吳法律系擔任院長,推動了東吳碩乙班的成立。

  7. 2002年5月2日 · 李模和許婉清是民國三十二年高等考試司法組同一期,李模在他回憶錄《奇緣此生》中曾經提到另一半,他在書裡寫道:許婉清當年考試名次、功課,並不輸同期的其他兩名司法組女生(曾經擔任大法官的張金蘭、范馨香),只是結婚以後,做母親、祖母更重於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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