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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稅務局表示,承攬契約應在契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依照契約所記載的總金額,依據千分之1稅率來計算繳納印花稅,而若訂約時契約並未記載總價,須等工程完工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像是常見的開口契約等,納稅人可先預估金額繳納印花稅,等到承攬工作完成後,再依據確實金額來多退少補。 稅局指出,若承攬合約並非開口契約,在工作完成前,若有追加金額,就屬於印花稅法所指的「修改原憑證繼續使用」,此時應就其追加金額部分,繳納印花稅,否則將面臨補稅加罰。 稅務局舉例,甲營造公司承攬乙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800萬元,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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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公司與營造廠簽訂工程承攬合約完工後按實際結算的價額付款,並未在合約訂定工程總價,請問要如何貼用印花稅票?. 答:工程承攬合約應按合約金額貼用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票,如合約上沒有載明工程總價,必須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 ...

  3. 計算公式. 1.銀錢收據 = 收據金額 x 4/1000。 2.買賣動產契據 = 每件稅額新臺幣12元。 3.承攬契據= 契約金額 x 1/1000,如合約有載明含營業稅或含稅,以扣除營業稅之金額計算。 4.設定典權、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 公定契約書所載契約金額 x 1/1000。

  4. 承攬工程合約應如何繳納印花稅?. 承攬工程合約依印花稅法第7條及財政部85年8月23日台財稅第851915494號函規定,若承攬工程合約所載明總金額含稅者應扣除營業稅後,按未稅金額千分之1來核算印花稅,且由立約或立據人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該 ...

  5. 公司承攬契約契約金額為 500 萬元,契約有依法貼用5,000元印花稅票,卻無銷花,該公司已違反貼用印花稅票,應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註銷規定,依印花稅法第24條規定,印花稅票其未經註銷或銷花不全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

  6. 公司承攬契約契約金額為 500 萬元,契約有依法貼用5,000元印花稅票,卻無銷花,該公司已違反貼用印花稅票,應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註銷規定,依印花稅法 24 規定,印花稅票其未經註銷或銷花不全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

  7. 2020年11月25日 · 稅務局舉例,甲營造公司承攬乙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800萬元,依千分之1稅率計算,須繳納8,000元印花稅。 稅務員在執行印花稅檢查時,發現兩造合約有一筆工程追加款200萬元,但卻未依規定報稅,最後除了要補繳追加款的2,000元印花稅外,還要按漏貼稅額處五倍至15倍罰鍰,得不償失。 除了承攬之外,其他種類的印花稅課徵範圍,價格幾乎都是一翻兩瞪眼,較不會有追加款的問題,提醒簽訂承攬合約的納稅人,留意是否有須補稅情形。 財政稅務局提醒,承攬合約是屬於印花稅的課稅範圍,若雙方承攬契約後續有追加金額,記得要補足印花稅,否則若發現漏稅,除了補稅外,最高可罰漏稅額15倍罰鍰。

  8. 印花稅係屬憑證稅,凡書立契約者,應由合約雙方對所持有之一份契約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將土地贈與政府,如果僅書立一份契約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