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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資料與研究方法、音樂美學、台灣與基督宗教音樂、台灣音樂史、西洋音樂史 | 回到頁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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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開音樂會者,應於十月十五日前將「音樂會同意書」交至系辦公室,第二學期開音樂會者,應於三月十五日以前繳交;音樂會當天之節目單亦須由主修老師簽名,並於音樂會後交至系辦公室建檔紀錄,方能參加期末考試。
音樂學的產生、發展、研究方法及它的主要課題,一方面如樂器學、記譜法、風格學、傳記、作品研究、圖像學、文獻學、實際演出研究;另一方面如音樂音響學、聲音與聽覺生理學、樂器演奏生理學、聽覺心理學、音樂心理學、音樂社會學、音樂教育學、音樂
本學系學士班所有系必修、各組必修(不含主修樂器)及選修課程均開放輔系學生選修;惟音樂選修課程「音樂見習與賞析」,不得列入輔系要求之選修課程6學分內。
現為東吳大學音樂學系專任教授,並任教於輔仁大學及中正高中音樂班。 教授課程 單簧管、室內樂、樂器學、管樂作品研究、管樂文獻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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