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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通過以下三項畢業標準,始准予畢業。 1.【英文能力/外文能力】 自110學年度起推行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學生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擇一通過合乎規定之英、日、德、韓四種語言相關測驗或「東吳大學英檢」,始准予畢業。 如未通過者,需修畢相關英語補救課程,始准予畢業。 各學系自訂高於上述標準或有其他附加規定者,從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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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過東吳英檢之學生,可於修業年限內自行報名參加東吳英檢測驗,直至通過畢業標準,亦可選擇通過等同CEFR「B1 」之聽讀能力,或修畢深耕英文I、II為畢業標準附加條件。 ( 四) 以通過等同CEFR「B1」之聽讀能力為畢業標準附加條件之學生,最遲在延長修. 1. 業年限內向所屬學系提交通過測驗之證明原件辦理驗證。 ( 五) 學生修畢附加條件之深耕英文I、II語言課程,所取得之課程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97、98入學學士班新生計入畢業學分)( 六) 輔系及雙主修學生適用原所屬學系之畢業標準。 四、 等同CEFR「B1」之聽讀能力各類相關考試標準如下: 2.
全校日間學制各學系畢業標準. 本標準適用對象為113學年度轉入二、三年級者,畢業標準有外文能力、資訊能力、美育活動三項,說明如下: 一、外文能力: ( )適用範圍:轉入二年級、三年級轉學生 ( )檢核規定: 全校標準:自110學年度起各學系學生(不含英文系、國貿系),除修畢各學系規定之畢業總學分外,尚需擇一通過外文能力畢業標準或東吳英檢,或修畢深耕英文I、II,方得畢業,補救課程不列計為畢業學分。 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各類相關考試標準如下: 英文:等同CEFR 「B1」等級之各類英語檢定,詳如「東吳大學外文能力畢業標準英文檢定類對照表」。 日文: 日本語能力試驗JLPT:N3. J.TEST 實用日本語檢定:<D 級>500分. 日語交流能力鑒定考試JLCAT:A2.
本校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必須於修業年限內取得三項畢業標準,分別為「英文能力」、「資訊能力」及「美育活動」。 英文能力:依適用對象有所不同。 自訂高於全校畢業標準之學系學生:基本條件為修畢「外文(一)、(二)」,其餘依學系自訂之規定辦理。 修讀外文(一)、(二)之學生:基本條件為修畢「外文(一)、(二)」,附加條件為通過等同CEFR「B1」級之聽、讀能力或東吳英檢,亦或修畢深耕英文Ⅰ(2/0)、Ⅱ(0/2)。 修讀英文(一)、(二)之學生:基本條件為修畢「英文(一)、(二)」,附加條件為通過等同CEFR「B1」級之聽、讀能力或東吳英檢,亦或修畢深耕英文Ⅰ(2/0)、Ⅱ(0/2)。 資訊能力:分兩階段抵免,而資管系及巨資學院學生之檢核由該學系另定之。 第一階段:可擇一認抵。
自110學年度起推行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學生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擇一通過合乎規定之英、日、德、韓四種語言相關測驗或「東吳大學英檢」,始准予畢業。. 如未通過者,需修畢相關英語補救課程,始准予畢業。. 各學系自訂高於上述標準或有其他附加 ...
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通過以下三項畢業標準,始准予畢業。. 1.【英文能力/外文能力】. 自110學年度起推行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學生最遲在延長修業年限內,必須擇一通過合乎規定之英、日、德、韓四種語言相關測驗或 ...
自110學年度起,學士班學生需於修業期間內擇一通過外文能力畢業標準或東吳英檢(外文能力畢業標準包含英文、日文、德文、韓文四種語言類別),或修畢深耕英文I、II,方得畢業,補救課程不列計為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