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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767 .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憲法法庭裁判(新制) 大法官解釋(舊制) 判例. 法條.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2. 民法767條1分鐘法條解釋,搞懂物上請求權樣態、要件與時效. By 法律人編輯 - Kelly.2022-04-21. 物上請求權(Petition right on property)是民法重要概念之一,分為三種樣態,你知道是哪三種嗎?. 有什麼關係?. 又存在什麼差異呢?. 就讓法律人娓娓道來... 什麼是物 ...

  3. 民法 EN. 第 767 .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 ...

  4. 2020年12月9日 · 作者:補教名師. 民法名詞解釋 第767條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除去妨害請求權&防止妨害請求權. Ⅰ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Ⅱ前項規定,於 ...

  5. 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 769 .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第 770 條. 以所有之意思,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而其. 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第 771 條. 占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權之取得時效中斷: 一、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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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7 .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對於妨害其所有. 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司法解釋 8.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6. 相關法條 52.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2.

  7. 2019年2月20日 · 民法第767 所有權之保護(物上請求權) 1.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 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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