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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今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為4月30日,逾期仍未繳納者,每逾3日要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以後年度經查獲未稅使用公共道路,除追繳本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

  3. 汽車燃料使用費繳款書遺失或因故未收到,可憑車牌號碼或行車執照至各監理單位窗口申請補發 。. 利用傳真、通信或E-Mail至各監理單位補發。. 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超商之多媒體機台補單繳納。. 更新日期: 113-09-30. 瀏覽人次: 294,721. 回上一頁 ...

  4. 113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已開徵了,若您還未收到繳款書,繳款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113年5月3日前,持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人憑證TW FidO、或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到全台全家、萊爾富、OK、7-ELEVEN等4家便利商店補單 ...

  5. (3)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立方公分者,須繳納差額稅款。 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自然人憑證)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6.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為提升納稅義務人繳納逾期稅單便利性,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歸戶除外),提供可直接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該網站完成線上繳稅。

  7. 強制險擴大併同舉發專區. 強制險擴大併同舉發專區. 選號及轉帳作業. 交通違規查詢結果. 汽燃費查詢及繳費. 駕駛人及車輛資料查詢. 號牌標售. 意見信箱暨申訴平台. 網站使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