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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最高法院88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刑事判決:「刑法上所謂法條競合係指一行為侵害一法益而符合數法條所定犯罪構成要件,觸犯數罪名,因該數罪名所保護者為同一法益,禁止為雙重評價,故僅能適用一法條論罪,而排除其他法條之適用。.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 ...

    • 刑法中的競合是什麼意思
    • 實質競合
    • 法條競合
    • 想像競合

    刑法要處罰的對象是被告的「行為」,所以原則上一個行為只會處罰一次。競合的第一種作用,是因為有時候被告的一個行為同時會觸犯很多法律,這時就需要透過「犯罪競合」,來讓法官決定該用哪個罪名去處罰這個被告。而在另一種情況,被告很多個行為同時觸犯很多罪名,為了不要分開審判以節省司法資源,所以採用「數罪併罰」的競合方式,幫被告決定一個最終刑度。犯罪競合主要可以分為實質競合、法條競合與想像競合三類,以下說明。(見圖1)

    實質競合就是大家常常聽到的「數罪併罰」。當一個被告同時犯了很多案件,經過法院認定這些案件相關,把它放在同一個法庭審理時,判決通常會是:「被告A涉犯甲罪,判一年;被告A涉犯乙罪,判二年。」這時,為了訴訟經濟,也為了讓被告可以知道總共是要被關多久,法官會定一個三年以下、二年以上的刑度,這就是所謂的「實質競合」。

    法條競合是指如果一個行為先後犯了好多條罪,但這些法條要保護的利益(法益)都是一致時,就會用法條競合來處理。舉例來說,A早就看B不順眼了,想給B一個教訓,讓他受重傷住幾個月的院,就拿刀朝B胸口捅下去,最終造成B的重傷。當A發動攻擊,刀刺到皮膚的那刻,A就犯了傷害罪;插到底,A就犯了重傷害罪。A的行為同時犯了兩條罪名,但都是侵害了B的身體法益,這時法官就會採用法條競合選擇一個最適合的罪來判刑,也就是重傷害罪。

    想像競合是指,如果被告的一個行為同時侵害了兩個法益。例如故意追撞他人車輛同時犯了毀損罪(財產法益)及傷害罪(身體法益),但是被告的行為其實只有一個,法官總不能把它分開認定、判刑,這時法官就會將兩個罪名互相比較,而以較重的罪名處罰被告。

  3. 法條競合係指對於同一構成犯罪事實之行為,同時有數個該當而可適用之構成要件,僅適用其中一個最妥適之構成要件定罪科刑,即能充分評價全不之不法與罪責內涵,其他構成要件則被排斥而不適用。

  4. 競合論 (德語: Lehre von den Konkurrenzen;競合,德語: Konkurrenz,即同時發生之義)是大陸法系刑法理論的一部分,其所處理的問題是,當一人之行為違反多項法律時,各犯罪事實之間的關係。. 競合論分別處理單項犯罪與多項犯罪。. 單項犯罪 (德語: Tateinheit ...

  5. 2017年9月14日 · 刑法之競合論-法條競合. 1. 意義. 一行為實現數個構成要件,只侵害一個法益。 2. 性質. (1) 屬於法律選擇適用:法律單數(評價一罪)。 (2) 法益同一性:數構成要件保護相同法益。 (3) 類型: A. 特別關係:兩罪名有邏輯包含關係。 如殺人罪與殺害直系尊親屬罪。 或如強制罪與強盜罪。 B. 補充關係:法條立於補充關係。 如遺棄罪與殺人罪(危險與實害)。 C. 吸收關係: 兩罪有伴隨關係。 如強制罪與強制性交罪。 實務上認為刑法上所謂犯罪行為之吸收關係,係指其. 低度行為為高度行為所吸收。 例如: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及第217條「偽造盜用. 印章印文罪」競合者,只論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諮詢課程,歡迎來電或. 網路諮詢. 百科問與答.

  6. 基本概念. 犯罪競合所要處理的問題是,當犯罪行為同時符合「數個」犯罪構成要件時,刑法上要如何處理數個犯罪構成要件之間的關係,是僅成立一罪,還是成立數罪?如果成立數罪,應如何論斷刑罰? 刑法第50 條第1項:「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 刑法第55 條:「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 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基本概念 ( 續 ) 犯罪競合之分類: 真正. ( 純正) 競合: (1) 想像競合. ( 一行為); (2) 實質競合. ( 數行為)。 2.

  7. 本件 被告等將海洛因自曼谷輸入臺灣之一個行為,係屬同時觸犯構成犯罪要件 不同之私運管制物品 (毒品) 進口,與運輸毒品二罪,應依刑法第五十五 條想像競合之規定處斷,原判決認係法規競合,其法律之適用,顯有未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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