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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1月22日 · 為求更加周延保障我國國民之自由平等權益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爰擬具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六條修正草案,就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倘適用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因性別關係致使無法成立,則悉依中華民國法律定之另就成立之形式要件酌為文字修正,惟仍維持現行法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之規定並明定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六條、第六十三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婚姻,即不被承認。 為求更加周延保障我國國民之自由平等權益、人格健全發展與人性尊嚴,倘涉外婚姻適用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因性別關係致使無法成立者,有悉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必要,爰將現行條文本文移列第一項並增訂但書。 二、現行條文但書就成立關係之形式要件,爰移列第二項,並酌為文字修正。

  2. 司法院院會於今22)日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下稱涉民法)第46條第63條修正草案保障我國國民與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之外國人間亦得成立婚姻關係草案將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 108年的「五月天」,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正式施行,我國成為全亞洲第一個於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之國家,對許多守候已久的國民來說,「愛情的模樣」更加清晰,結婚的渴盼終獲實現。 但於此同時,若一方當事人非我國國民,依現行涉民法第46條規定,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準據法應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然而目前全球僅29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若該外國人之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因不具備其本國法之成立要件,與我國國民所締結之婚姻,即不被承認。

  3. 2021年1月27日 · 司法院會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4663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1-01-27 [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司法院通過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2 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六條第六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於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施行該法第二條規定. ,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 關係,並依該法第四條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又該法僅規範相同性別之二. 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未規範跨國同性婚姻。 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六條本文規定,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準據法應依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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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司法最新動態) 公 告 日:. 92.11.11. 發布單位:. 司法院民事廳. 標 題:.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檔案下載:. 921028涉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doc.

  6. 2021年1月22日 · 跨國同婚修正草案新聞稿. 司法院院會於今(22) 日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下稱涉民法) 第46 第63 條修正草案,保障我國國民與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之. 外國人間,亦得成立婚姻關係。 草案將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 審議。 108年的「五月天」,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正式施行, 我國成為全亞洲第一個於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之國家,對許多守候已. 久的國民來說,「愛情的模樣」更加清晰,結婚的渴盼終獲實現。 但於此同時,若一方當事人非我國國民,依現行涉民法第46條規. 定,婚姻成立之實質要件,準據法應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然而目. 前全球僅29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若該外國人之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 姻,因不具備其本國法之成立要件,與我國國民所締結之婚姻,即不. 被承認。 1.

  7. 2021年1月22日 · 司法院第189次院會今天通過涉民法第46條第63條修正草案保障我國國民與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的外國人間也可以得成立婚姻關係草案將函送行政院會銜提請立法院審議司法院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並以沒有誰能將愛情劃界限為題發布新聞稿提到108年的五月天」,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正式施行台灣成為全亞洲第一個於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對許多守候已久的國民來說,「愛情的模樣更加清晰結婚的渴盼終獲實現。 不過,依現行涉民法第46條規定,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應依各當事人的本國法,但目前全球僅29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若同性伴侶之中的外國人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因不具備其本國法的成立要件,與台灣伴侶所締結的婚姻,在台灣即不被承認。

  8. 2021年5月27日 · 立法院委員鄭麗文等 16 人擬具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4654 條條文修正草案. 2021-05-27 [ 評論數 0 篇] 法規名稱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提案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5 月 21 日. 提案字號:院總第 98 號 委員提案第 26660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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