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肉類(雞肉、鴨肉、鵝肉、豬肉、牛肉、羊肉)、海鮮和有葉蔬菜,以及新鮮禽蛋是沒有自用可攜數量;一經發現,澳門海關將會根據相關規定作出檢控,有關貨品會被扣押充公,及可科處罰款

  2. 繳付罰款方式. 1 前往衛生局各附屬部門一仁伯爵綜合醫院司庫科、各衛生中心及防控煙酒辦公室。 2. 司庫科 電話: (853)8390 8065 傳真: (853)8390 8198 地址:澳門若憲馬路仁伯爵綜合醫院內. 塔石衛生中心 電話: (853)2852 2232 傳真: (853)2856 8872 地址:澳門荷籣園大馬路. 筷子基衛生中心 電話: (853)2856 2922 傳真: (853)2826 0630 地址:澳門沙梨頭海邊大馬路. 青洲衛生中心 電話: (853)2831 0033 傳真: (853)2831 0371 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地下.

  3. 2015年7月16日 · 大幅提高菸草稅、收緊自攜入境香菸數量限額、將禁止吸菸範圍擴大至幾乎所有的公共場所——澳門迄今為止最為嚴厲的控煙措施近日開始實施。. 那些嗜煙成癖的菸民們去澳門要小心了,以下規矩和禁令請務必謹記遵守。. ... 1、自攜入境免稅煙限額. 從14日開始 ...

  4. 使用澳門海關網上繳罰款服務進行網上繳費者,應完全同意以下所有條款及細則: 1. 使用說明: 本系統只適用於繳納海關透過罰款通知書所訂定的行政違法罰款。

  5. ssm.gov.mo › apps1 › alcoholcontrol控酒資訊網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 Serviços de Saúde do Governo da 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6. 根據第7/2003號法律《對外貿易法》規定,包括煙草產品(例如香煙或雪茄)、烈酒等,都須持有進口准照,且獲批准後才可將物品帶入本澳;另一方面,根據第4/99/M號法律《消費稅規章》規定,把酒精強度高於或等於百分之三十的烈酒(米酒除外)以及煙草產品進口到本澳,均須繳納消費稅。 因此,如屬進口烈酒和煙草產品的情況,須預先申請進口准照,以及繳付稅項。 有關煙酒類產品進口准照及繳納消費稅可聯絡經濟局辦理。 不過,法律亦有規定,有關烈酒和煙草產品,如屬攜帶少量以及自用的情況下,則可豁免進口准照及繳納稅項。

  7. 根據第26/2023號行政法規,防控煙酒辦公室具有下列職權: 職能範圍 根據國際組織的提議,建議預防吸煙和飲用酒精飲料政策的指導原則;

  8. 根據國際組織的提議,建議預防吸煙和飲用酒精飲料政策的指導原則;. 協調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聯合行動;. 協助有關禁止吸煙以及禁止銷售、提供及飲用酒精飲料地點的負責實體,以確保遵守有關預防及控制吸煙和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的法例 ...

  9.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 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徵收關稅。 ”雖然法律規定對進口到本澳的物品不徵收關稅,

  10. 受衛生檢疫或植物檢疫約束的貨物; 受特別制度約束之貨物(如瀕危野生動植物); 超出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供個人自用或消費之貨物表”物品數量; 所涉及之貨物價值超過澳門元5000元,且不屬《對外貿易法》第十條第三款所指的情況。 二、所有入境澳門人士如攜帶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 (總值高於澳門元12萬元或等值的外幣),入境時選擇紅色通道,並如實填寫有關申報書向海關關員作出申報。 三、所有入境澳門人士如沒有攜帶任何上述受預先許可制度約束的貨物,或攜帶總值低於澳門元12萬元或等值的外幣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則可選擇綠色通道通關,無需向海關關員作出申報,但: 如被發現攜帶需作出申報的貨物,而未有作出申報或不完整申報,則可被起訴/罰款,而有關貨物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