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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災害應變時,於各級政府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劃定之警戒區域或指定區域內,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應聽從各級政府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統一指揮調度,並由各級政府災害應變中心向民航局申請同意。

  2. 2024年6月20日 · 因應遙控無人機活動漸增,為明確相關管理方式,交通部及本局借鑒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立法經驗與國際民航組織規範,考量國內環境與利害關係人意見後,融合公共安全、社會秩序、飛航安全並兼顧產業發展,推動於「民用航空法」中增訂遙控無人機專章 ...

  3. 2024年1月4日 · 首先一般玩家在無人機法規內被歸類在自然人。 因此自然人若操作2公斤以下的無人機 (空拍機)進行空拍用途或是娛樂用途,是可以不用考取操作證的,但是必須注意飛行空域及遵守相關操作限制。

  4. 2020年1月4日 · 民用航空法遙控無人機專章」主要是在規範範圍為建築物外開放空間從事遙控無人機的飛航活動,分類以下 「 檢驗認可」. 「 註冊及人員操作證」. 「 禁止操作範圍」 .「 遙控期間應遵守事項 (操作規範)」及 「 操作故意及過失規範 (操作責任)」等5大類,本篇文章將針對這5大類的內容規範及罰則作重點整理。 #遙控無人機種類.

  5. 無人機法規的設立是為了因應無人機的快速普及和應用,以確保飛行安全、維護隱私權和保障公共利益。. 無人機的使用已經變得越來越普遍,它們在各個領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影像拍攝、緊急救援、科學研究等等。. 然而,這也伴隨著一些挑戰,如飛行 ...

  6. 法規及文件 更多. 2024-04-15 NEW. 市售未達25kg免檢無人機清冊. 2024-01-25 NEW. 【交通部公告】委託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會商同意之事宜. 2023-12-14 NEW. 無人機飛航活動申請說明(限航區、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112.12.14更新】. 2023-10-17 NEW ...

  7. 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實際高度不得逾距地面或水面四百呎。 二、不得以遙控無人機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 三、不得裝載依第四十三條第三項公告之危險物品。 四、依第九十九條之十七所定規則之操作限制。 五、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 六、不得於日落後至日出前之時間飛航。 七、在目視範圍內操作,不得以除矯正鏡片外之任何工具延伸飛航作業距離。 八、操作人不得在同一時間控制二架以上遙控無人機。 九、操作人應隨時監視該遙控無人機之飛航及其週遭狀況。 十、應防止遙控無人機與其他航空器、障礙物接近或碰撞。 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經檢具有關文書向民航局申請核准者,得不受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規定之限制。

  8. 依據民航法第99條之15規定,操作遙控無人機而致他人死傷,或毀損他人財物時,不論故意或過失,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應負賠償責任;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損害,亦應負責。 自遙控無人機上落下或投下物品,致生損害時,亦同。

  9. 台灣無人機法規懶人包重點條列(自然人休閒娛樂用途): 1. 飛行高度綠區需在120公尺(四百呎)以下,黃區60公尺以下(自起飛地表算起) 2. 只能在合法綠區及黃區飛行,不得在紅區飛行. 3. 單人操作最遠飛行距離300公尺以內(以操作者為圓心半徑起算) 4. 遠離高速公路、快速公(道)路、鐵路、高架鐵路、地面或高架之大眾捷運系統、建築物及障礙物30公尺以上. 5. 只能在白天飛行(白天定義為日出時間後,日落時間前) 6. 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 7. 不得於移動中之車輛或船艦上操作遙控無人機. 8. 不得以遙控無人機投擲或噴灑任何物件,也不得裝載危險物品. 9. 一個人同一時間只能操作一台無人機. 10.

  10. 自然人所有之最大起飛重量250公克以上及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人機,於建築物外開放空間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應辦理註冊,並將註冊號碼標明於遙控無人機上顯著之處;每架註冊費用為新臺幣50元 (民用航空法第99-9條及第99-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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