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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稅務相關問題請洽國稅局免付費電話(服務時間:08:30~17:30). 客服電話: 0800-000-321. 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 客服電話: 0809-085-188. 傳真電話:04-37039798. 您有任何疑問請 E-Mail 至我們的 信箱 ,我們將有專人服務您!. 通訊地址:11005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 ...

  2. 2024年5月31日 · 凡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的營利事業,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 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3. 營利事業之會計事項,應參照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合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等據實記載,產生其財務報表。. 至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 ...

  4. 營利事業所得稅如何計算及何時繳納?. 公司組織之所得稅額計算是將所得額乘以稅率,目前營利事業所得稅為單一稅率20%,應於每年5月31日前申報繳納。. 獨資、合夥組織無須計算及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其營利所得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 ...

  5. 2023年5月7日 · 營所稅也稱為「營利事業所得稅」,其依據的法條為所得稅法第 24 條,是國稅局對於公司每年度的純益額(也就是所得)課徵的稅。 只要您是屬於會計年度採曆年制的營利事業,便有義務於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間,填寫結算申報書,並向登記地的稽徵機關 ...

  6. 線上稅務試算. 簡易估算國稅稅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試算 (112年度) ※本程式僅提供簡易估算稅額功能,實際應納稅額請另依申報書填寫計算。 步驟 1. 步驟 2. 步驟 3. 步驟 4. 步驟 5. 步驟 6. ※營業期間滿一年者. 說明: 一、 營業期間滿1年者: (1)P在120,000元以下免徵. (2)120,000元<P≦200,000元,T= (P-120,000)*1/2. (4)P超過200,000元,T=P*20% 附註:T=應納稅額 P=課稅所得額. 計算. 課稅所得額 (P) 應納稅額 (T)$ 0 元.

  7.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及速算公式. 本專區提供之檔案係非特定軟體可開啟之格式,例如CSV、TXT、XML等檔案格式,或以API及WEB SERVICE等方式提供。. 檔案內容編碼均為UN選新增>類別-ICODE或UTF-8,並以原始資料集、統計數據等形式來呈現相關資料,以供民眾加值應用 ...

  8.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簽證後,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 扣抵之數,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國外所得,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 3-1 條. (刪除) 第 3-2 條.

  9. 營利事業所得稅. 壹、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繳納之規定(共計20題). 貳、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收入(共計11題). 參、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成本(共計7題). 肆、營利事業列報損費之限制(共計7題). 伍、營利事業所得額之計算─營業費用 ...

  10. 應自行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之案件,納稅義務人可持附條碼之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營業門市繳納。. 納稅義務人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稅款,免列印繳款書,但應檢送(附)轉帳繳納交易明細表;或採用晶片金融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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