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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2030 創新、包容、永續科技願景」與扣合政府六大核心戰略產業需求及未來應用趨勢,國科會依技術成熟度及規模,推動各類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攜手產學共育人才及技術、產品開發。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標準作業程序流程圖. 「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111.8.23) 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 (113.5) 先期技轉授權合約議定原則部分規定 (111.7) 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計畫計畫簽約請款作業說明 (111.7 ...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一般產學) 計畫目的. 為發揮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研發能量,結合民間企業需求,並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學術界應用研究,培植企業研發潛力與人才,增進產品附加價值及管理服務績效,特訂定本計畫。 推動方式. 附加檔案.
過去因為高教評鑑及教師升等的需要,導致大專校院競相鼓勵教師爭取國科會計畫並發表學術論文, 反映在本會相關補助統計數據及現行補助機制觀之,較不易凸顯技專校院實務應用之特色。. 而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必須與廠商搭配合作,欠缺合適分流管道,對於 ...
修正「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等7種行政規則,並自111年8月23日生效 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補助合約書 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前瞻技術研發型構想書
為獎勵國內優秀博士研究生參與國科會研究計畫,引進產業資金挹注學術研究,充裕技術專業人力資源,以減少產學落差,並培育產業所需創新研發人才。
教育部自95年起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由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結合鄰近的技術型高中、技專校院與產業合作4至7年培養企業專業技術人才,並自110學年度起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針對技高端原本繁多的產學合作計畫進行跨部會盤點,以及整併 ...
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一般產學】 一、計畫說明. 結合民間企業需求,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學術界應用研究,培植企業研發潛力與人才,增進產品附加價值及管理服務績效。 二、作業期程. 【第1期】約為11月公告申請,次年6月開始執行。 【第2期】約為5月公告申請,11月開始執行。 三、合作企業資格. 依我國商業登記法登記之 獨資 或 合夥事業 、 公司。 依外國法律登記,在國內營業之公司 (外商)。 四、總經費 = 企業配合款 + 國科會補助經費(依計畫需求提出申請) 五、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六、詳細說明請參見 國科會產學合作計畫資訊平台. 七、常見問答摘錄 (國科會Q&A連結) 八、聯絡窗口. 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產學司電話: (02)2737-7280、(02)2737-7241.
本計畫多年期採分年核定,且應於當年計畫結束三個月前向國科會提出次年之產學合作計畫申請書,並線上繳交當年計畫. 執行之精簡進度報告及完整進度報告。 (二)申請程序.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函送國科會。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下同)25萬元。 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20萬元。
為結合技職教育升學及就業進路,教育部與經濟部、勞動部自110年起共同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計畫2.0」,並整合原「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訓練計畫」及「就業導向專班」等相關產學計畫,透過獎勵合作企業資源,並提供經費支持及增補學生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