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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01 ~ 0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3 113年 01 ~ 02 月 4 112年 11 ~ 12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5 112年 11 ~ 12 月 6 112年 09 ~ 10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中獎清冊 7 112年 09 ~ 10 月 8 112年 07 ~ 08 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及特獎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109年07月、08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己經出爐了 特別獎號碼為13362795;特獎號碼為27580166;頭獎號碼有三組,各為53227282、35082085、37175928;增開六獎有二組,各為987、614。詳細資訊請點選這裡(http://invoice.etax.nat.gov.tw/)
一、營業人申報112年7-8月期 ( 8月)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含無需加徵滯報金)之案件,主管稽徵機關收件後,於本法第35條規定申報期限屆滿之次日起6個月內,經依其申報數核定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本公告代替掣發核定稅額通知書: (一)無應補繳稅額或應退稅額。 (二)應補稅額符合免徵規定。 (三)依本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申報之溢付稅額辦理退稅。 二、本公告核定之案件,自公告日發生效力。 三、營業人對於本公告核定之案件如有不服,應於公告之次日起算30日內,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申請復查。 四、本公告核定之案件,在核課期間內,經另行發現有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頭獎號碼相同者獎金20萬元. 二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4萬元. 三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萬元. 四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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