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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主委是法定的社區最高代表人,也是最大權力者,但社區主委或管委會委員,只有「管理、督促或協調」之責,並沒有任何實質的公權力,當因協調不成而需要行使任何權力時(如:強制拆除),必需交由警政單位或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主委或管委會任一 ...

  2. 4 天前 · 取得報備證明後的社區可以用「管理委員會」的名義向金融機構申請設立「專戶」,用以存放社區管理費或公共基金,除了可避免用個人戶頭申請存放而被據為己有等風險,專戶內公共基金或管理費衍生之孳息,依法還可以免納所得稅!

  3. 社區管委會是一個由「社區居民」自行組織成立的機構,其主要工作是協助社區居民管理和解決社區事務。代表著社區居民的利益,負責處理社區內的各種事務,包括管理公共設施、解決居民之間的糾紛、組織社區活動等。了解更多:管委會負責哪些事?

  4. 2021年9月19日 · 根據社區規模,會設置各種功能的委員,最常見的配置是: 主任委員:以住戶代表身分,與廠商進行蓋章簽約、審核公告與蓋章。 副主任委員:協助主委,也會有蓋章負責事項。 財務委員:物業公司通常會協助為社區資產作收支帳目,協助審核與蓋章。

  5.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管理委員會職務如下: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2.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3.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4.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5.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6.住戶違反第6條第1項規定之協調。 7.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8.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9.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10.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11.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6. 2021年10月9日 · 就有網友在PTT的home-sale板上發文請益「主委能做什麼?」說他之前當過監察委員,就是檢查管理費和支出是否吻合。現在他則準備要接社區主委,「想問一下有當主委的建議或要小心的嗎?」 「準備要當社區主委了,但查了一下好像不知道能做什麼?

  7. 2010年10月12日 · 社區事務暨煩且多,光靠幾名管理委員絕對不足以成事,因此若能選任善於經營社區人脈資源的住戶加入管理委員會,便能整合出更多的社區共識與資源來推動社區事務。

  8. 我國自民國84年6月30日起正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後,公寓大廈設有「管理委員會」者也日益普遍;民眾所居住的公寓大廈如設有「管理委員會」,而管理委員會如能有良好的運作時,則社區的居住品質也可以獲得確保。

  9. 自從民國 84 年通過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後, 原則上公寓大廈都必須要成立管委會 來處理社區相關的事宜。. 根據《條例》規定,成立管委會有以下幾個步驟:. STEP1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通常是由 建商 擔任召集人,向全體所有權人發出通知,召開區分 ...

  10. 首次區權會除了是新建案社區的重要儀式,召開會議有以下幾個主要目的: (1) 選出管委會成員: 這是社區住戶自治的重要一步。在區權會上,住戶們將共同選出管委會主委及相關委員,成立社區管委會,管委會成員將負責社區的日常管理和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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