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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防止營造工地之施工架組配作業、拆除作業及使用施工架從事相關作業等(以下簡稱施工架作業)發生職業災害,有關施工架作業安全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應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指派所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並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一、使用國家標準CNS 4750型式之施工架,應符合國家標準同等以上之規定;其他型式之施工架,其構材之材料抗拉強度、試驗強度及製造,應符合國家標準CNS 4750同等以上之規定。
本署為督促事業單位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設置施工架作業必要安全設施及落實安全管理,特建置「施工架作業安全」專區,提供「鋼管施工架符合國家標準CNS 4750同等以上規定之方法及條件」、「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施工架作業安全
移動式施工架主要構材採框式施工架組立,施工架之高度 容易變更,且容易移動變更作業位置,常使用於天花板、牆壁 頂高處之裝修工程、設備之安裝、檢修工程。
雇主使勞工從事施工架組配作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將作業時間、範圍及順序等告知作業勞工。 二、禁止作業無關人員擅自進入組配作業區域內。
移動式施工架主要構材採框式施工架(或將其中立架構材 以梯型立架構材取代)組立,施工架之高度容易變更,且容易 移動變更作業位置,常使用於天花板、牆壁頂高處之裝修工程、
為落實法令規定防止施工架作業發生職業災害,有關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懸吊式施工架、懸臂式施工架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及拆除,應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設計,置備施工圖說,指派所僱專任工程人員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及施工圖說,並建立按施工圖說施作之查驗機制。 說明: 1.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規定略以:「但依營建法規等不須設置專任工程人員者,得由雇主指派具專業技術及經驗人員為之」,其中「具專業技術及經驗人員」參照「專人」之函釋指具有結構力學專業知識及高度5公尺以上施工架之構築實務經驗者【本部(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6 年10 月16 日勞安2 字第0960079260號函】。 2.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 法規查詢.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所有條文.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修正條文. 法規沿革.
移動式施工架主要構材採框式施工架組立,施工架之高度 容易變更,且容易移動變更作業位置,常使用於天花板、牆壁 頂高處之裝修工程、設備之安裝、檢修工程。
攀爬移動式施工架墜落致死災害. 案111 年7 月21 日8時許,臺中市西屯區某建案銷售中情心木作裝潢作業,攀爬移動. 摘式施工架側面梯型立架時踩. 空,墜落至高差3.6公尺地. 要 面,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 所作肇. �. 災 帽。 2. 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原 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 因 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防雇主對勞工於高差超過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 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對備。(職業安全衛生�. 策 第6 條第1 項) 企業衝擊. 直接損失:職災勞工補償及賠償、停工及罰鍰處分。 間接損失:衝擊企業名譽及社會觀感、工程進度延宕、過失致死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