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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稱謂時用。 書寫鈞、大、貴、鈞 長、鈞座時,均應於 其上空一格(挪抬) 示敬。 台端 對屬員、或人民 本 自稱 稱謂語 該、職稱 機關名稱如一再提及可 稱「該」, 對職員則稱「該」或「職 稱」 間接稱謂時用。 奉 引敘上級機關或首長公 文時用。
稱謂語 (指對受文 者稱呼或自 稱用語) 鈞府、鈞長、鈞座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對上級用。 直接稱謂時用。 (依行政院104 年 3 月25 日院臺綜 字第1040127907 號函,有關公文之 期望、目的及稱謂 用語,均無須挪抬 (空格)書寫」。大院、大部、大局、大處
電表、水表 表 錶 「錶」是「表」的俗字,自宜統一用正字。 擦刮 刮 括 「刮」,用刀削去物體表面的東西,引申為拭擦、除 去、榨取,如刮垢、刮目、搜刮。而「括」字本音讀 作「ㄎㄨㄛ‵」,如包括、概括;又讀「ㄍㄨㄚ」,
本表以己身為基點,逐一列舉其身分關係及較常用的諸種稱謂。
稱 謂 語 ( 指對受文 者稱呼或自 稱用語) 鈞府、鈞長、鈞座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對上級 用。 用於直接稱謂時。 書寫本類別之稱 謂語時,對上級、平行及人民團體 均應於其左空一 格(挪抬)以示互 重。 大院、大部、大局、大處 對無隸屬關係之上級機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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