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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20條-竊盜罪構成要件、和解與否一次搞懂!. 根據 刑法 §320 第一項 規定,竊盜罪的法律條文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客觀構成要件:以竊取方式破壞他人對 ...
2023年9月13日 · 竊盜罪構成要件分別有哪些? 家人竊盜我可以撤告嗎? 讓律師來解析,何種情況下檢察官會提起竊盜罪公訴,竊盜罪追訴期、刑期多久?
就讓好律師來告訴您吧!竊盜罪構成要件是什麼?需要有證據嗎?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未經他人同意,或不顧他人反對的意思,主觀上仍然想要占為己有,且也確實做了,就會符合竊盜罪構成
2024年11月1日 · 本文將為您整理竊盜罪的成立要件、種類、刑責及提告所需的證據,並為您解答竊盜罪和解是否有用、賠償金額是多少,以及竊盜罪、偷竊罪及竊佔罪的差異,無論您是財物不幸遭竊,或是遭他人提告竊盜,專業刑事律師擁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及法庭經驗,能協助您
2024年6月17日 · 1. 竊盜罪的定義? 有哪些構成要件? (1) 竊盜罪客觀要件. 客觀要件涉及「客觀發生的事實」: 「竊取」行為的存在. 未經他人同意,擅自獲取他人財物並佔為己有,或交付給第三人,即符合竊取行為的定義。 竊取「財產」 包括動產如錢財、物品(刑法第320條第1項),以及不動產如房屋(刑法第320條第2項)。 (2) 偷走不佔有就不算竊盜? 來看竊盜罪的主觀要件! 主觀要件則涉及行為人內心的想法,包含故意心態以及不法法有意圖: 具有不法所有的意圖. 即使知道物品非己所有且無使用或佔有權,但為滿足個人需求或利益,仍選擇取走並占為己有,意思歸為自己所用,且排除物主再次持有的可能性。 故意心態. 意識到拿走他人財物為非法行為但仍選擇行之。
竊盜罪的構成要件. 客觀層面. 竊取的行為. 行為人在未經原主的同意下,破壞原本「原主-物」的持有關係,而建立一個「行為人-物」的新持有關係——簡而言之,其實就是在 沒有經過原主的同意下,任意拿取不屬於自己的物品,並將之據為己有 的行為。 他人之動產. 行為人拿走的東西是 他人持有的動產,如果竊取的物件是不動產,則會構成 刑法§ 320 第二項 的竊占罪。 主觀層面. 竊盜故意. 行為人在主觀層面上需具備竊盜的故意,也就是行為人能認知到自己在從事竊取他人動產的行為,也知道竊盜的行為是犯法的,卻仍想要這麼做。 為自己或第三人的所有意圖. 意圖的部分則比較複雜,可以再細分為所有意圖和不法意圖兩種: 所有意圖.
2024年6月28日 · 竊盜罪的構成要件,可分為「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兩種,當兩個要件都具備時,竊盜罪才會成立。 (1) 竊盜罪的主觀構成要件 主觀要件是指「行為人的意圖」。
2018年10月24日 · 三、竊盜罪的主觀構成要件. 「主觀構成要件」是指法條描述行為人內心中的想法如何的文字,「竊盜罪」應符合以下的主觀要件: (一)竊盜 故意. 雖然竊盜罪的條文並沒有「故意」的文字,但從規定在「刑法總則」的刑法第12條 [6] 來看,刑法規定的犯罪一定處罰故意行為。 至於竊盜故意是指,知道並且想要讓犯罪事實發生,才會具有竊盜的「故意」。 (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除了「故意」外,竊盜罪的主觀還要求 不法所有意圖。 「不法所有意圖」可分為「不法」及「所有」兩個部分: 1. 不法意圖. 白話來說就是,知道自己沒有 權利 取得該物品,但還是拿走了該物。 假如是以為自己有權利取得該物而拿走,就不具有「不法意圖」,就不會成立「竊盜罪」。
2024年4月20日 · 今天讓我們一起來了解,竊盜罪的類型、不同情況的法律定義及相關刑責,進而幫助大家更知道如何預防和應對竊盜行為,同時避免因過失,意外成為竊盜者的身份,進而受到法律的責罰。
犯前條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