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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指出,紅豆妹媽媽廖女,原在擔任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自去年2月7日起在臉書、IG及YouTube等平台替5歲的紅豆妹置入商業廣告、宣傳及薦證代言產品,廖女也常配合入鏡演出,並收受勞務報酬,有商業行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法第
- 5歲網紅「紅豆妹」一年接104次業配!「最美刑警媽」管理粉專慘了 法院判決出爐 | 風傳媒 - LINE TODAY
判決指出,廖女(紅豆妹母親)原在擔任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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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 · 判決指出,廖女(紅豆妹母親)原在擔任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自去年2月7日起在臉書、IG及YouTube等平台替5歲的紅豆妹置入商業廣告 ...
2024年9月21日 · 根據判決指出,紅豆妹媽媽廖女,原在擔任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自去年2月7日起在臉書、IG及YouTube等平台替5歲的紅豆妹置入商業廣告、宣傳及薦證代言產品,廖女也常配合入鏡演出,並收受勞務報酬,有商業行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法第
2023年12月28日 · 5歲小網紅「紅豆妹(阿豆)」業配文邀約不斷,讓身為警職兼女兒粉專管理者的廖姓媽媽惹上公務員是否兼職的疑慮,隨然廖女已經辭職,但近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記過2次。 記者陳恩惠/攝影. 5歲小網紅「紅豆妹(阿豆)」業配文邀約不斷,讓身為警職兼女兒粉專管理者的廖姓媽媽惹上公務員是否兼職的疑慮,隨然廖女已經辭職,但近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記過2次。 圖/翻攝自「紅豆妹(阿豆)」粉專. 廣告 業配. 📱...
判決指出,廖女(紅豆妹母親)原在擔任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自去年2月7日起在臉書、IG及YouTube等平台替5歲的紅豆妹置入商業廣告、宣傳及薦證代言產品,廖女也常配合入鏡演出,並收受勞務報酬,有商業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
5歲的小童星「紅豆妹(阿豆)」以一口熟練的台語和古靈精怪的模樣在社群上爆紅,收穫數萬粉絲,吸引許多廠商邀約業配。 不過,經營紅豆妹粉專的母親為一名警察,遭質疑違反公務人員不得在外兼職的規定。
467K Followers, 113 Following, 1,256 Posts - 紅豆妹(阿豆) (@redbean0929) on Instagram: "我是紅豆 2018年9月出生的天秤座囝仔! 希望用我最簡單純真的方式療癒你們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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